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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91 - 002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02 年 05 月 2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廠務管理與電機安全。 |
注意改進內容: |
91年4月25日二號機第十三次大修於巡視汽機廠房發現:
一、電銲機安全
核三廠、大阜機電公司、禮瑩公司等之電銲機有以下異狀:
1. 接地線
(1)電銲機之接地線(如大阜機電公司)比電源線細很多,負載是否安全?
(2)銅線接頭僅用綑綁未固定牢固。
(3)有一台使用中電銲機未將接地線接地。
2. 電源線
(1)輸入側與輸出側之電源線接點銅極,皆祼露無絕緣保護
(2)大阜機電公司電銲機之電源線外端發燙,顯示該線負載過大。
3. 電銲機未裝自動電擊防止裝置,保護電銲人員安全。
4. 銲工側電銲線連接用夾銲條握把夾住,其接頭未做完整絕緣保護。
以上不符合台電公司工業安全衛生手冊與勞工安全衛生法令第243條與250條等要求。
二、電力開關箱(在100呎位置)
1. 發電機中性點開關箱,內有一條電纜線,兩端銅線祼露未做絕緣處理。
2. 旁邊之小配電箱內有4個滿佈灰塵之斷路器,顯示棄置箱內很久。
三、接地線(在100呎)
1. 編號N2EZTGIRU717電纜導線管之祼銅接地線鬆動未固著確實。
2. 電壓控制室AVR旁之變壓器(新剛電機公司、製品號26857),無接地線配置。
四、人員安全
FC-V064閥旁地板上一個金屬保護說A突出管路外亦超出走道外,恐傷及路過人員腳部。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 台電公司工業安全衛生參考手冊-第3電銲工作前之檢查。
2. 內政部勞工安全衛生法令-第243條、250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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