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AN - MS - 91 - 00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02 年 05 月 0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營運期間檢測與測試報告。
注意改進內容:
核三廠一號機第十三次大修執行之營運期間檢測與測試報告,未依運轉規範16.6.9.1.8要求,於完成檢測與測試後90天內將其報告送會。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1.運轉規範16.6.9.1.8。  

2. ASME CODE SECⅩⅠ IWA-6230 1989年版。
核能安全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nus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