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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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1 - 09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2 年 01 月 3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廢料廠房工程
注意改進內容:
一、P-0-0002「品質計畫」P.2「本工程施工說明書規定之檢驗作業程序書預定送審時程」,其內很多項預定提送日期均已過去,建議隨時註記核定日期並每半年至少更新此表一次。

二、廠商品管部門統計之送審管制表,有重複及文件名稱與土木課資料不符情形,建議請達欣公司注意核對。

三、擋土結構之開挖面積,施工程序書P-C-004 P.1是64.1mW×107.37mL;另一施工程序書P-C-006 P.2是64.1mW×107.22mL。兩者長度由於量測點位置不同造成數值有差異。為免誤解,建議採行一致化。

四、噴凝土及各種混凝土試體之抗壓試驗,均在廠內之混凝土實驗室自行測試,雖然設備及人員均合乎標準,如能取得國家認證許可,則更可提升民眾之信賴度,建議儘快申請國家認證許可。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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