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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91 - 08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2 年 01 月 31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廠務與工安管理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九十一年一月十三日下午一號機汽機島區所發生之吊車意外事件,施工處應督促新亞公司確實檢討改善,並提出完整肇因與具體改善吊卸作業之措施,以防止再發生類似事件,俾能確保人員安全與作業品質。工安之確保應依據相關法令及作業管制程序,落實執行,以使事件發生機率降至最低。另請檢討相關合約罰則之規定,促使相關事件不再重覆發生。
二、施工區域之環保及工安狀況已有顯著改善,惟部份地面仍有煙蒂及檳榔渣任意丟棄情形。再則RCCV Liner外環圓周區域及控制廠房部分區域經常積水,而控制廠房相關結構柱預留口甚至滿佈青苔,請改善。
三、鋼筋生鏽情形,在小號鋼筋較大號鋼筋嚴重,目前正進行內牆(小號鋼筋)的除鏽作業,由於鋼筋相當密集且內側部份清洗不易,因而易有疏漏之處,建議加強相關品質檢驗。
四、反應器廠房內牆埋件數量龐大,埋件之尺寸、大小及位置不一,檢驗之作業較為繁雜,惟澆置前,仍請落實相關檢驗作業。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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