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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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1 - 0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2 年 01 月 3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廠務與工安管理
注意改進內容:
一、九十一年一月十三日下午一號機汽機島區所發生之吊車意外事件,施工處應督促新亞公司確實檢討改善,並提出完整肇因與具體改善吊卸作業之措施,以防止再發生類似事件,俾能確保人員安全與作業品質。工安之確保應依據相關法令及作業管制程序,落實執行,以使事件發生機率降至最低。另請檢討相關合約罰則之規定,促使相關事件不再重覆發生。

二、施工區域之環保及工安狀況已有顯著改善,惟部份地面仍有煙蒂及檳榔渣任意丟棄情形。再則RCCV Liner外環圓周區域及控制廠房部分區域經常積水,而控制廠房相關結構柱預留口甚至滿佈青苔,請改善。

三、鋼筋生鏽情形,在小號鋼筋較大號鋼筋嚴重,目前正進行內牆(小號鋼筋)的除鏽作業,由於鋼筋相當密集且內側部份清洗不易,因而易有疏漏之處,建議加強相關品質檢驗。

四、反應器廠房內牆埋件數量龐大,埋件之尺寸、大小及位置不一,檢驗之作業較為繁雜,惟澆置前,仍請落實相關檢驗作業。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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