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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91 - 07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2 年 01 月 31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特殊製程管制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 非破壞檢測(NDE)部份
1.查閱NDE檢測委託作業流程文件,發現部份委託部門未能依實際工程檢驗法規要求,於檢測申請單上詳實註明檢測接受標準、抽(檢)測比例等規定,建議經辦課能先行審核,以確保檢測方式及其結果的正確性。
2.放射線檢測底片已建立定期移交資料中心之作法,惟移交接收期長達2~3個月之久,且移交當時並未點收數量,日後若發生數量或項目不符問題,將不易追查並釐清責任。建議資料中心能增加處理人員之人力,現階段移交時應先行清點數量。
3.抽查NDE承包商華榮公司各項NDE儀器及器材之校驗紀錄與材質證明,均符合法規及程序書要求。又各項校驗規塊及檢測材料均儲放於溫溼度控制環境下,惟建議定期查驗並記錄其環境狀況。
二、 銲接部份
1.依LMP-QLD-002程序書抽驗銲接人員資格檢定資料,發現部分銲工檢定用表格係與承包商共用(為承包商自有檢定表格),銲接品質股人員僅於該檢定表格上註記銲接試片目視檢測結果,且其中部份檢定表格,未由台電銲接檢驗人員註明目視檢測執行結果(此部份不符合程序書6.3節的要求)。現行作法是否得當,請品質課檢討或作法。
另訂適當作法。
2.調閱九十年十至十一月RCCV Liner銲接工作查對表,發現銲道修補作業時,經辦課或電銲股均未依程序書要求執行必要的查核管制工作,僅由承包商執行自主檢查,經訪談結果顯示該項工程之修補工作大多於夜間施工,施工處人員無法配合至現場執行查核工作所致,請施工處提出改善措施以符合程序書要求。另建議於銲接查對表增列使用電銲機之識別資訊記錄欄位。
3.目前銲接品質股並未依程序書要求,實際執行銲接設備及器具適用性的管理工作。例如未對電銲機實施定期校驗之查證工作,以確保電銲機的銲接輸出參數正確性,使銲接施作參數能符合WPS的要求。請品質課依現有設備及器具使用需要,擬訂妥適管理辦法。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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