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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91 - 03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2 年 01 月 31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人員訓練及品質文件管制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各課檢驗員每年所應接受之30小時專業訓練中,以「工作中訓練」或「技術資料研讀」之部分,在訓練認定紀錄表中之說明過於簡略,建議應依據程序書LMP-QLD-029(檢驗人員考訓及資格銓定作業程序書)第1版附表二(檢驗人員專業訓練資料研讀紀錄表)之規定方式,填寫研讀內容與大綱,以執行該部分之認定並建檔。
二、資料中心(DCC)溫度須保持低於攝氏21度,經查紀錄有多次溫度正好為21度,建議適度調降溫度,勿長期維持於臨界值。
三、品質課及其他課已將部分底片交予工管課資料中心暫存,惟僅係置放於資料架上,並未分類整理,且未個別編號並製作相互查對表(含摘要及原件出處)。又各張底片包有以橡皮筋綑紮或泡麵、禮品紙箱盛裝之情形。前述現象工管課認為以現有人力需60個工作天才能完成編號建檔工作,建議施工處能適度改善人力配置,儘速改善處理效率。
四、資料中心內之溫度及濕度計,原須每年送校乙次,後經台電品保小組建議,基於經濟考量,以每年新購為宜。目前已有兩套,惟新舊儀器上並未標示購入日期致無法分辨,建議勿新舊混用並標明購入日期。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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