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
|
編號: |
AN - LM - 90 - 039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1 年 10 月 2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設計與工程介面管理 |
注意改進內容: |
1.工程施作有關之品質與工安環保規定,雖於合約上訂定,或於相關會議中宣導,然而如何將此類規定落實於實際工作執行者上,仍應有更具體之作法(例如加強人員訓練)。
2.核四復工後,核島區廠房結構工程有關之已成立或審查中之設計修改案(ECN),迄今已有26件,數量仍屬偏高,台電公司應再探究其原因,以降低對施工品質之衝擊。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