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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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0 - 029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1 年 10 月 25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加強儀控發展作業文件版次管理
注意改進內容:
有關IVVP版次問題,由於在PSAR審照時曾正式要求台電公司在IVVP改版時比照PSAR內容更新方式需送原能會備查,而目前原能會、台電公司及奇異公司所用版次分別為四、五、六版,此案例顯示文件版次的管理有加強空間。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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