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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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0 - 017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1 年 09 月 14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廠家稽查作業
注意改進內容:
建議在訂定年度廠家稽查計畫時,能統計所有廠商數量、承攬設備類別與等級、將進行稽查之廠商、以及自行或委託執行等資料,以掌握稽查對象、發揮最大稽查功能。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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