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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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0 - 01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1 年 09 月 07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數位儀控
注意改進內容:
一、從工業界常可看到一般系統開發計畫,若發生時程緊迫或延誤情形時,測試工作項目常受到壓縮或被調整以配合時限的例子。核四儀控系統發展作業中包含許多測試,如單元測試、整合測試、廠家驗收測試(FAT)、工地安裝測試(SAT)等,且除SAT由台電公司負責外,餘皆由廠家負責。台電公司應建立一套機制,以防範各項測試工作計畫受到排擠或不合理調整的情況發生,且對於測試計畫變動時,應更新紀錄並分析有無不合理改變的情形。

二、數位儀控系統含軟、硬體及其整合,欲得到良好品質的數位儀控系統,更需先確保軟體發展作業、硬體選擇及其整合工作等各工作環節皆有良好品質方足以竟功。對於硬體的選擇台電公司除需注意廠家提供的硬體符合〝Proven〞要求外,亦應考量硬體會被淘汰的可能性。請台電公司說明核四主要儀控廠家,對其提供系統中硬體選擇的情形;另對於不同廠家介面整合時所需的MVD,目前仍由奇異公司設計中,請台電公司速澄清MVD定位(Class 1E或Non Class 1E)及其設計特性。

三、在品保各階段審查所發現各種缺失紀錄請進一步進行統計分析,以明瞭缺失處理時間、型式並討論產生原因、重覆出現比例、處置預防方法等,以反映GE品保作業體系之效率與效能。GE在應用Six Sigma於DCIS軟體發展作業時,是否己考慮軟體發展工作與傳統硬體發展工作本質上的差異;加強注意軟體品質量測(Metrict)的正確性、代表性等考量。

四、請提供到目前為止,軟體安全分析所發現之危險因子(Hazard Factor)項目清單。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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