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
|
編號: |
D - AN - CS - 115 - 003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26 年 08 月 24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本會執行115年第2季核一廠核安管制紅綠燈專案視察「火災防護」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火災防護演練
1.依程序書D107.2.4「火災通報及聯絡」第6.1.3.4節規定,任何人員擬進入廠房內或侷限空間之火場區域執行滅火或災情查證時,均須配戴消防救災用空氣呼吸器,並攜帶防爆型強力照明燈具。經現場查證,值班人員進入火場區域時未攜帶防爆型強力照明燈具,與程序書規定不符,請電廠檢討改善。
2.本次演練,消防顧問接獲火警訊號後,僅攜帶手提式CO2滅火器及面罩即進入火場,未依現場火勢、高溫及濃煙等實際情況,審慎評估是否需配戴空氣呼吸器等完整個人防護裝備後再進入查看。電廠應強化消防顧問於火災應變期間之任務分工及消防演練劇本設計,並明確消防顧問於消防班抵達前之現場資訊蒐集,以及消防班抵達後之現場交接與協助指揮等任務。
3.控制室接獲現場火災資訊後,應依火災情況評估通知消防班預先待命或出勤,使消防班於火災初期即可完成出勤準備,當消防顧問確認無法執行初期滅火或無法安全接近火場時,可立即通知控制室指派已待命之消防班出勤,以縮短應變準備時間。請電廠研議將上述作業程序納入相關程序書,並將火勢判斷及火場風險評估情境納入教育訓練及優化演練劇本,以持續強化消防顧問之火場風險評估與決策能力,避免人員暴露於高風險環境,提升整體消防應變效能。
4.消防班人員進入火場時,應採兩人一組、一條水線方式執行,並配備具自備電源之照明設備;進入火場前,應確實執行個人防護裝備穿戴完整性之雙人互檢程序。請透過教育訓練及演練持續強化相關作業要求,養成裝備確認之標準作業習慣,以提升火場作業安全。
5.消防班人員於安裝排煙系統時,對排煙管及排風扇之組裝流程仍有精進空間。請電廠檢討排煙設備部署位置及操作流程,加強排煙設備組裝與操作教育訓練。另請檢討不同火災情境之排煙策略,地面樓層火災情境宜優先評估採用正壓排煙方式,以提升排煙效率;負壓排煙則較適用於地下空間及其他排煙困難場所。此外,請強化輻射區域排煙作業之輻射防護措施。
6.值班人員對於消防滅火所需之現場設備斷電程序、失火區域通風系統(含通風機、排風扇及風門)之隔離操作,以及FM-200滅火系統操作程序等有精進空間。請針對上述項目加強教育訓練,並將高輻射區域使用排煙設備之應變方式納入教育訓練內容及作業程序。上述訓練內容亦請納入值班人員定期複訓計畫,以確保人員具備一致且標準化之應變能力。
二、主動式防火
針對本次視察發現之文件缺失,請檢討相關防火區程序書及圖面之修訂程序,強化文件同步更新之管制及品質保證確認機制,以確保程序書與圖面內容之一致性與正確性。
1.依程序書D107.2.9「消防設備佈置、測試及維護」內容,已將防火區63(第一微波機房)納入管制範圍。經查證發現,程序書D309.13「火災偵測警報系統」及程序書D529.3「失火對策計畫」有關防火區劃內容,尚未配合新增之防火區63(第一微波機房)辦理修訂,請電廠檢討改善。
2.經比對程序書D107.2.8「火警偵測、防火設計及措施」附件一與程序書D107.2.9「消防設備佈置、測試及維護」附件十,發現兩者有關海龍滅火系統設置區域之內容敘述不一致,請電廠檢討並修訂相關文件。
三、被動式防火
依程序書D731.26「A與B類防火門定期維護檢查及功能測試程序」第6.3及第6.6節,以及D731.26.1「被動式防火系統功能檢查程序書」第6.1.2節規定,防火門應具備正常自動關閉功能,且整體結構、零組件及外觀應保持完整,無鬆動、缺失、銹蝕或其他影響功能之老化情形。經現場查證,發現1號機SW3及R23防火門無法自動關閉至全關位置、2號機SW3防火門缺少1顆螺栓,以及T-15防火門門弓器有銹蝕情形。上述缺失均已由電廠於視察期間完成改善,並確認防火門功能恢復正常。為確保防火門維持應有之自動關閉及防火區隔功能,請電廠檢討防火門定期功能測試、異常辨識及維護處理機制。 |
處理狀態: |
處理中 |
處理情形: |
台電辦理缺失改善中。 |
參考文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