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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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KS - 115 - 003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26 年 06 月 1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本會執行115年第2季核二廠火災防護專案視察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進。
注意改進內容:
一、火災防護演練
1.責任區負責人使用手持式滅火器滅火失敗,退出1號機DIV 1柴油機廠房後,未將出入門關閉,可能影響二氧化碳自動滅火系統之滅火功效。
2.責任區負責人對二氧化碳自動滅火系統相關手動引動、隔離操作及火場狀況通報之熟練度可再加強。
3.廠內消防車停放位置過於接近火場,且因空間有限,若有後撤需求可能會影響移動的時效,請檢討停放位置之適當性。
4.有關指揮中心設置位置,應考量外援消防隊(金山消防隊、萬里消防隊)支援時,如何迅速傳達資訊。
5.緊急救護人員協助傷患上擔架之位置過於接近火場,應考量火場的火勢、煙霧、有害氣體,於適當區域操作。

二、電廠消防組織、人員資格與訓練
1.抽查消防隊人員體技能測驗紀錄,發現部分項目有未標註及格標準或及格標準標註錯誤之情形,不符程序書D107「消防防護計劃」應訂立及格標準實施考核之相關要求。
2.程序書D107「消防防護計劃」要求消防隊人員每月至少訓練2小時,抽查消防隊人員消防訓練紀錄,發現部分人員訓練紀錄有缺漏之情形,經電廠澄清係因人員離職後再復職,故離職期間無紀錄,惟針對復職人員重回崗位前須完成的訓練課程及時數應有明確規定。
3.抽查核二廠消防人員每季座談會紀錄,核二廠依據程序書D107「消防防護計劃」每季均對各班消防班隊員召開會議,惟會議紀錄僅有日期、地點、主持人、參加人員,無法得知會議內容,請加強會議紀錄的完整性。
4.查程序書D107「消防防護計劃」第8.3.15節,要求各項滅火行動演練須選擇適當場地,避免影響環境。針對化學泡沫消防演練時,係選擇壘球場為噴灑練習場,使環保泡沫液經由草坪自然分解吸收,不致外流產生疑慮。惟壘球場現已為室外乾貯場,應就現況適當規劃演練場地。

三、通訊及緊急照明
1.至控制廠房2樓兩部機組的遙控停機室,查證有線電話及PHS手持電話的通訊功能,查證結果均正常,惟兩部機組的遙控停機室牆面所貼的核二廠電話表為舊版(114年10月版修訂),須更新。
2.抽查現場緊急照明燈,發現2號機遙控停機室編號1C2-X9-03緊急照明燈具於測試模式下不會亮燈,且電池的電壓指示為零。

四主動式防火
1.至5號柴油發電機廠房現場巡視,查核消防噴水、泡沫、海龍系統和滅火器、消防水帶箱之管路、閥位及環境狀態,現場大致良好,惟於泡沫儲存槽管路及FM200海龍系統電磁閥外觀發現有鏽蝕情形。

五、被動式防火
1.查程序書D796「廠房穿越孔定期檢查程序書」附圖二輔助廠房與二次圍阻體相關牆面穿孔示意圖,其中1號機3樓北牆之一般(海水)管路穿孔標示數量為3孔,與程序書示意圖及現場實際之管路穿孔數4孔不一致。
2.抽查114年11月執行防火門完整性目視檢查結果,發現防火門編號263、264、275檢查結果未見工安組查證人員之紀錄,不符程序書D617.5.6.3「防火門完整性目視檢查程序書」第五節加註(*)號須執行者與查證者同時執行之相關要求。
3.至1號機輔助廠房抽查防火門狀態,發現防火門編號46之鎖舌鬆脫,回關後手推或拉無法確實卡住,不符合程序書D617.5.6.3「防火門完整性目視檢查程序書」第五節第B項之檢查步驟3之要求。
處理狀態:
處理中
處理情形:
台電辦理缺失改善中。
參考文件:
1.本會NRD-IP-111.05T程序書「核能電廠火災防護(3年)」
2.本會NRD-IP-111.05AQ「核能電廠火災防護(年/季)」
3.美國聯邦法規10 CFR 50 Appendix R
4.核二廠除役程序書D107、D617.5.6.3、D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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