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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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D - AN - MS - 114 - 00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25 年 11 月 27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本會執行114年第3季核三廠除役定期視察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系統評估再分類與過渡(SERT)管制程序查證
1.經查閱1號機SERT系統文件,SERT系統分類評估文件已於113年11月完成,全部6卷宗內僅有98個SERT系統編號文件。惟除役計畫第5章表5共列有278個系統編號,兩者不一致,請檢討SERT系統清單完整性。
2 依核三廠除役計畫第5章定義停止運轉系統含停用與留用系統,程序書D103.3之SERT作業除包含對系統分類後之維持運轉系統進行系統評估作業外,亦涵蓋對停止運轉系統之邊界評估與隔離管理作業。因此,針對停止運轉系統中,留用之系統/設備之現階段管理方式,程序書仍應有相關作業程序據以執行,請檢討改善。
3.查閱程序書D103.3第4.7節,第(1)項載明ANII監查與結案之SERT系統以SERT隔離完成示意圖(P&ID;/Flow Diagram)為依據,顯示有屬於「ANII監查與結案」之SERT系統,惟第6節之作業程序中,無相關作業執行事項,且程序書之附件一「系統評估分類流程圖」亦無此項作業。另,程序書第6.7節已完成隔離停用設備恢復運轉程序之作業程序中,亦未列入附件一,請檢討改善。
4.抽查1號機中央寒水系統(GB)分類判定文件,本項文件於113年4月12日編撰,在SERT文件審查及結案後仍有設備變動,惟SERT文件未配合此變動修訂。請檢視SERT文件資料之正確性。

二、除役階段電廠用過燃料池的安全性查證
1.經查燃料廠房氫氣偵檢器平時由非安全電源供電,設計圖面註記必要時將原電源拆除,使用電池於現場供電,但程序書未將該恢復供電之作業方法納入,請檢討修訂。

三、電廠除役期間結構、系統和組件維護和偵測試驗查證
1.抽查近期EC系統請修單,發現差壓指示計EC-PDI304近一年故障次數較多,且故障原因皆為錶頭故障,導致無法顯示差壓,請檢討改善。

四、核能安全總體檢查證:火山危害防護―火山噴發前/後減緩對策、有關防範措施設備操作訓練
1.查證程序書D1454第6.2.11節表列作業所需備用品項,發現所列品項未敘明儲存場所及定期維護檢查程序,且與MS-JLD-10117管制案承諾品項內容有缺漏不一致,請檢討改善。
2.經查程序書D1454第6.2.11節規劃於發生火山噴發徵兆或警訊24小時內,再備妥及分配平鏟圓鍬。電廠應就狀況發生時之需求量與可否及時備妥,請檢討現行做法之適切性,並作適當修正。
3.查閱程序書D1454第6.2.6節、第6.2.9節及附件一有關火山噴發前、後之減緩對策,發現未敘明主控制室緊急通風串濾網維護作業及廠房各進氣口加裝濾網之權責單位,且未表列需封住通風孔的電氣設備房間,請檢討改善。
4.查閱程序書D192「備援用設備維護及管理程序書」,未將核三廠防治因應火山灰各項設備/器材備品清單納入適用範圍及維護檢查清單,請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處理中
處理情形:
台電辦理缺失改善中。
參考文件:
114年度第3季核三廠除役定期視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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