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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D - AN - CS - 114 - 003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25 年 07 月 23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本會執行114年第2季核一廠核安管制紅綠燈專案視察「火災防護」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火災防護演練
1.消防演練期間,責任區值班員赴火警地點查看,在火勢尚未撲滅情境下,卻於演練起火點旁進行通報聯絡,而未保持安全距離,請檢討精進。
2.消防演練期間,火場水線鋪設至出入口彎角多且狹小處,以及水線上游處(消防水庫車與供水消防栓附近),無專人監控水線安全與供水穩定。前述作法與程序書D107.2.12「消防班定期演習程序」第6.1.1.3節有關操作應注意事項附件一之說明不符,請檢討改進。
3.消防演練期間,消防顧問於現場執行火災查證時,未攜帶照明設備。前述作法與程序書D107.2.4「火災通報及聯絡」第6.1.3.4節規定不符,請檢討改進。
4.消防演練期間,消防班長於接獲控制室火災通報後,即下令著裝出勤,並運送救援器材與設備至現場。惟相關器材之檢整作業,係於平時即已完成,並非通報後始由消防班長另行指示執行,經查前述作業模式與電廠演習評核項目中「消防隊長是否對人員行動及器材裝備下達明確指示」之標準有所出入。為確保消防演練內容能符合實務作業需求,電廠應定期更新並檢討現行消防演練劇本中的查核表格,並依據實際演練流程調整評核項目,強化各項檢查流程。
5.查證程序書D529.3.13「五號柴油機房失火對策計劃」,針對本次消防演練之防火區編號:52(五號柴油機開關設備控制室),有關控制室及值班經理注意事項說明「欲清除現場濃煙時可啟動排風扇E-64A、E-64B」。前項說明敘述應於適當之條件及狀態許可下方得執行(例如需先確認現場已滅火完成、廠房用電已獲得確保安全可用等),相關程序書內容,請檢討改善。
二、人員訓練
1.有關消防顧問之訓練要求,依程序書D107.2.10「消防訓練計畫」第6.4節規定(每年至少有一次配合消防班演練),以及程序書D107.2.6「消防班出動救災標準作業」第5.3.2節規定(每年須接受消防基本訓練及定期性之消防訓練至少6小時或參與每季消防演習),經查有明顯不一致之情形,相關程序書內容請檢討改進。 |
處理狀態: |
處理中 |
處理情形: |
台電辦理缺失改善中。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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