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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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D - AN - CS - 114 - 001
開立單位:
輻射防護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25 年 01 月 10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本會於113年9月至12月執行核一廠汽機廠房主發電機相關設備離廠偵檢作業視察,發現以下相關問題,請電廠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113年9月本會於核一廠離廠再確認中心執行偵檢方案A視察,發現待檢測物件從搬運箱轉移至待測箱中,相關物件標示如物流隨行卡並無隨同移轉機制,請台電公司檢討改善。

二、承上,經查離廠偵檢方案A,將金屬箱置入箱型偵檢器量測空白試樣背景值,再加計與空腔背景計數率差值,以作為離廠偵檢方案A的量測背景值作法,請台電公司澄清說明該作法是否與參與TAF能力比對試驗作法一致。

三、對於離廠第二階段疑似受天然核種影響,不符核監測區接收標準之樣品,如須送至位於監測區的分析實驗室執行量測時,請台電公司說明樣品攜出輻防管制區程序規定及污染擴散防護措施。

四、針對主發電機定子線圈拆除作業,經查113年10月1日受天然核種影響之物件輻射量測記錄表及γ核種分析報表,核種分析結果除K-40天然核種外,另有F-18、Pb-212等核種,但離廠偵檢結果報表並未紀錄判別過程,及說明該等核種是否來自電廠及其成因而逕將其排除。請台電檢討未來γ核種分析報表的判別排除機制及紀錄方式。

五、113年11月1日本會於核一廠執行離廠偵檢作業視察,抽查兩件隔相匯流排ID為2TB1540510008400、2TB1540510010200第二階段量測紀錄。發現附件3有兩點熱點掃描結果並非小於背景平均值+MDCR,與原始偵測紀錄不符,請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一廠汽機廠房主發電機相關設備離廠偵檢作業方案
D907.2 汽機廠房主發電機相關設備離廠偵檢作業
D907.3核一廠汽機廠房主發電機相關設備離廠偵檢合格判定程序
D930核一廠離廠自主確認中心廢棄物活度偵測儀操作程序
D930.1手持式污染偵測儀器操作程序
D930.2污染拭跡偵測儀器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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