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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D - AN - CS - 113 - 007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24 年 12 月 17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本會113年度第3季核一廠除役定期視察,第一組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1.程序書D782.7「起重吊掛作業指引及人員訓練程序書」第6.6.5節規定:吊車移動或工作時,應啟動警示裝置。現場巡視汽機廠房三樓,發現吊車使用吊索吊掛物件時,未有任何警示訊號,請檢討改善。
2.依據「核一廠2號機主發電機拆除作業計畫」,拆除標的物於拆除前須進行識別編碼(ID)標示及相關輻射量測作業,以避免交叉污染可能。核一廠考量作業實務,採取拆除標的物拆除後置放於指定(暫存)區後,再進行上述作業之作法。現場查證汽機廠房平面樓(EL:39.83 ft)隔相匯流排(IPB)及汽機廠房三樓(EL:73.83 ft)冷凝水泵(CP)拆除作業,發現拆除後物件堆放於原IPB或量測區域旁,未置放於規劃之指定(暫存)區,亦未以圍籬隔離,且未見狀態或識別編碼標示,請檢討改善。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公司已完成本案各項缺失之檢討改善,包括:依程序書規定於吊車移動或工作時啟動警示裝置;及針對拆除物件放置於暫存區者,完成圍籬隔離及識別標示之改善。故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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