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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D - AN - KS - 113 - 00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2024 年 12 月 09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本會執行113年第4季核二廠除役定期視察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B.5.b策略及設備操作訓練查證
1.依據機組特定重大事故策略指引(SMI)策略KS.1-03-02「二次圍阻體排氣」及KS.2-03-05「大修時上燃料池(含爐心部份)的補水」操作程序,要求相關操作人員需事先查看氫氣濃度指示儀GN-AIS-774/775,無異常警示或警報,方可進入輔助廠房七樓操作相關設備,惟氫氣濃度指示儀GN-AIS-774設置於輔助廠房七樓刷卡門前,於在超出設計基準事故且須執行圍阻體排氣時,可能已累積高濃度的氫氣,請檢討七樓氫氣濃度指示儀設置位置是否適宜。
2.經查程序書D1451「機組特定重大事故策略指引(SMI)」第5.5節有關用過燃料池及上燃料池特定重大事故策略指引(SMI)說明,發現SMI策略KS.2-03-05「大修時上燃料池(含爐心部份)的補水」及KS.2-03-06「上燃料池使用消防車/移動式消防泵灌水/灑水」,並未列入SMI第二階段流程圖及附件四「特定重大事故策略指引第二階段列置進度追蹤表」進行列置追蹤,請檢討改善。
3.經查程序書D1451.2「機組特定重大事故策略第二階段指引」,有關SMI策略KS.2-03-05「大修時上燃料池(含爐心部份)的補水」程序流程圖,並未依程序書D1451「機組特定重大事故策略指引(SMI)」,依機組進入除役階段之適用時機予以修訂,請檢討改善。
4.經查程序書D1451.2「機組特定重大事故策略第二階段指引」附表7.2有關特定重大事故策略指引第二階段各項機具補油機制,發現前述SMI策略KS.2-03-05可能使用消防車或移動式抽水泵,惟相關SMI策略並未表列於附表7.2中,請檢討改善。
5.抽查113年在職訓練有關機組特定重大事故策略指引(SMI)「KS.2-02-03 1500kW移動式柴油發電機引接」、「KS.2-02-04 200kW移動式柴油發電機引接」、「KS.2-03用過燃料池補水」及「KS.2-04機動性水源對CST注水」等訓練紀錄表,發現部分學員無法如期完成相關訓練,請檢討改善。
二、除役計畫人員訓練規劃及現況查證
1.抽查核二廠程序書 D115「核二廠專業人員訓練程序書」,其中第6.1.3節有關除役各階段之初階訓練課程規劃,並未涵蓋除役計畫第12章所規劃之職業安全衛生一般教育訓練課程,請檢討改善。
2.抽查核電廠除役訓練課程規劃及執行情形之四門課程,包括除役之輻射防護、品質保證及管制、廠內意外事件應變、系統及設備重新分類介紹等教學紀錄及課程資料,內容符合規劃,教學及測驗紀錄完整,惟發現部分訓練班成績表以「測驗二」之欄位登載學員完成之受訓時數,易造成混淆,請檢討改善。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公司已改善完成,包括修訂程序書及強化人員訓練。 |
參考文件: |
113年度第4季核二廠除役定期視察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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