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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D - AN - KS - 113 - 004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2024 年 12 月 06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本會執行113年第4季核二廠核安管制紅綠燈專案視察「火災防護」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進。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火災防護演練
1.本次不預警消防演習狀況係先想定於控制廠房3樓RPS UPS 室發生火災,後續蔓延至同樓層電纜室,責任區負責人赴現場時未攜帶個人防護工具。
2.演習期間保健物理人員執行現場輻射量測時,未依規定穿戴空氣呼吸器,演習期間全時段待置火場,影響消防人員救災。
3.演習期間發現消防人員部署水線時,並未將水帶完全展開,另水帶與輪架式海龍滅火器有交叉之情形發生。
4.查核消防人員佩掛之裝備,發現任務班人員所配戴設備之頭燈,有1人頭燈不亮,1人未佩戴頭燈;1只空氣呼吸器氣瓶壓力指示器故障。
5.演習期間出現執行滅火消防人員呼吸器氣瓶耗盡,需於指揮區位置執行氣瓶更換之突發狀況,然備用氣瓶置放在汽機廠房外之器材車上,待命人員發現時,需耗時往返拿取氣瓶,相關流程需再重新檢視。
6.抽測消防人員對於火勢太大無法控制之撤離防護動作,發現執行警戒之人員並未執行上方火焰及火舌之防護動作,對於復燃與爆燃現象未有適當處置措施。另消防人員撤出再進入現場,應注意測溫、瞄子應朝上噴水降溫及確實執行開門程序2~3次等相關程序。
7.消防人員進入濃煙現場,照明燈應架設於出口及轉角處,人員進入時應拉燈繩以利撤出及進入時之動線指示,惟本次演習並未設置相關設備。
8.本次演習值班人員並未通知保安監控室,將火災影響區域門禁管制暫時解除,可能影響消防人員進入火災現場之時效。
二、主動式防火
1.經查程序書D617.5.1.6「消防水系統流量試驗」主要係依據核二廠除役過渡階段前期技術需求手冊(PDTRM)偵測試驗 TRS 3.7.4.1.6要求,驗證電廠消防水系統流量合乎設計標準,同時驗證在用水負荷情況下,系統之餘壓壓力仍需達大於7 kg/cm2以上,然該程序書測試程序之相關餘壓壓力接受標準含標準差±5%,文件敘述與PDTRM TRS要求不符。
2.抽查1號機輔機廠房消防設備,發現再循環泵消防水輔助廠房隔離閥1KC-HV233有銹蝕之情形;另35,000公秉油槽消防設備,發現防液堤上方消防砲塔法蘭處有銹蝕之情形。
3.抽查1號機輔機廠房消防設備,發現輔助廠房4樓西側走道消防噴灑隔離閥設備,有使用非制式指示牌及乙只常開閥指示牌脫落之情形。
三、人員訓練查證
1.經查程序書D107「消防防護計畫」第6.1.2節及第8.3節內容,有訓練課程名稱及參訓對象敘述錯誤之情形。
2.抽查112~113年核二廠消防隊人員訓練紀錄,其中「訓練項目」一欄所載各項訓練課程名稱,與程序書D107第8.3.7節所訂每年應完成之9項訓練課程中,有3項課程主題無法對應。 |
處理狀態: |
處理中 |
處理情形: |
台電辦理缺失改善中。 |
參考文件: |
1.本會NRD-IP-111.05AQ核能電廠火災防護(年/季)視察程序書。
2.美國聯邦法規10 CFR 50附錄R。
3.核二廠除役程序書D107、D617.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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