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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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13 - 002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24 年 06 月 13 日
注意改進事項:
113年第1季核三廠核安管制紅綠燈視察(火災防護及核安總體檢現場查證)之缺失,請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依廠家說明書建議,空氣呼吸器每5年應更換面具橡膠穿戴部分,並執行連接空氣瓶之減壓閥與連接面具之供氣閥檢查。經查106年至112年空氣呼吸器保養維護檢查表,未發現上開維護項目及紀錄,請檢討改善。
二、核三廠原有消防泡沫車乙輛,水箱容量3500公升/泡沬箱容量500公升;因水箱容量較少,爰將該車輛申請報廢,並改由水箱較大之消防化學車執行任務。惟相關文件如程序書107、192或預防保養之PM 等內容未同步修訂,請檢討改善。
三、核三廠原有程序書630-S、650-S系列等消防程序書。經查前開程序書已修訂為630-I-QK/KC系列,惟程序書107「消防計劃」內容並未同步更新,請檢討改善。
四、依10 CFR 50 Appendix R Section Ⅲ「Specific Requirements」之I.「Fire brigade training」規定,每個消防小隊每年至少一次在「三值」時段進行演練。經查112年消防演練紀錄,消防隊第3小隊整年均未執行「三值」演練,請檢討改善。
五、依程序書107「消防計劃」規定,『POWER BLOCK』、泵室、開關場及氣渦輪機廠房內相關設備廠房火災發生時,控制室值班經理須指派機電助理擔任消防顧問。經查112年消防演練紀錄,消防隊第3小隊第二季演練(開關場),以及消防隊第4小隊第四季演練(2號機汽機廠房),均無消防顧問演練紀錄,請檢討改善。
六、113年3月20日本會執行消防演練及成效評估部分,下列事項請檢討改進︰
(一) 值班主任使用高聲電話通報全廠進行2號機消防演練時,廠用海水泵室大門外圍及泵室內部(25呎)均未聽到高聲電話廣播。
(二) 消防隊員與火場指揮官之間通訊係依靠人員傳達訊息,未使用無線電對講機。
(三) 部分消防隊員進入火場時未開啟頭燈,且連接排煙風管時將防火手套脫下。
七、有關移動式高壓注水泵之維護:
(一) 移動式高壓注水泵之柴油機起動係仰賴設備內電池,經查前開電池均有定期維護、充電及更換備用電池,惟該作法並未納入預防保養項目(PM)以追蹤執行情形,請檢討改善。
(二) 經查程序書192「備援用設備維護及管理程序書」表13A移動式高壓注水泵檢查、測試及維護表,其中機油與機油濾清器項目備註「依運轉時數執行」;復查廠家操作維護手冊,要求引擎運轉時數如未達250hr/年,須每年定期更換機油、機油濾清器;惟再查112年1月維護紀錄,該項僅記載「未達運轉時數」,並無進行更換。茲因程序書於維護週期之敘述未臻明確,易使維護人員產生誤解,請檢討改善。
(三) 經查程序書192「備援用設備維護及管理程序書」表13A「移動式高壓注水泵檢查、測試及維護表」,其中泵浦潤滑油項目僅規定每年確認油位及油質是否正常,與廠家操作維護手冊要求每年更換一次之建議不符,請檢討改善。
八、依NEI 12-06規定,FLEX設備存放時應進行固鎖,避免地震導致損壞。經查備援設備倉庫中之高壓注水泵、中壓注水泵、4.16kV電源車等FLEX設備,均有錨定或支撐腳架固定,惟固定方式部分,核三廠未提出相關計算確認設備於地震情境下不致移動或翻覆。請再行檢核,確保FLEX 設備在地震時不致損壞。
九、經查柴油發電機廠房設置之3噸吊車受限於空間因素,較為接近發電機本體。因該台吊車已加裝防滑固鎖裝置,請再重新檢視固鎖裝置之耐震性。
十、核安總體檢核管案件MS-JLD-10118要求提昇重要設備防火門、穿越孔填封之水密能力,核三廠已完成重要廠房水密門裝設,惟水密門膠條係屬橡膠材質,可能會隨時間逐漸老化。經查相關預防保養項目(PM),除定期巡視檢查外,建議亦應參考其他廠做法,明訂水密門膠條更換時程,並納入程序書;另有關水密門結構,請再重新檢視耐震要求之符合性。
十一、經查程序書630-W-010「消防泵柴油引擎檢查程序書」附件一「消防泵引擎維護週期及項目(CUMMINS柴油消防泵引擎N-855型)」於PCN-3 依廠家說明書修訂A、B、C、D、E類檢查之週期,惟程序書第6.0節「檢查週期」之敘述並未修訂,且第7.0節「檢查程序」僅有A、B類檢查之檢查程序,尚無C、D、E 類檢查程序,請檢討改善。
十二、有關廠區排水渠道清理,核三廠雖已將保護區東西側排水渠道之檢查明列於程序書154「防颱、防汛作業程序書」,惟該區檢查亦請納入預防保養項目(PM),並列入品質查證計畫。
十三、經查程序書197.1「核三廠水災防護能力巡查作業程序」及程序書197「現場設備耐震能力巡查作業程序」,並未訂定執行頻率,請檢討改善。
十四、經查核三廠圍阻體排氣過濾系統(FCVS)之維護測試作業,其執行依據分散於各類程序書及預防保養項目(PM)。為利人員訓練和操作,宜針對FCVS系統及其相關管閥與過濾槽等整體維護測試作業建立程序書。
十五、經查核三廠目前耐震餘裕評估(SMA)之耐震補強結構體範圍已納入程序書1277「廠區結構體檢查程序書」,惟查相關文件,未有SMA安全停機路徑上之組件及設備相關維護測試做法及執行週期,請檢討改善。
十六、經查核三廠備援倉庫係以輕鋼架搭建而成,建議考量進出通道及移動式設備貯放之位置,針對相關結構耐震計算書,再重新檢視耐震要求之符合性。
十七、有關備援設備倉庫內移動式柴油引擎發電機,經查其附掛之乾粉滅火器係修配組向消防隊領用,惟未依規定每3 年實施1 次性能檢查,亦無檢查合格標籤,請針對類似情況檢討改善並平行展開檢查其他向消防隊領用之滅火器。
十八、核三廠共有多功能作業機二台,其功能為鏟裝/挖土/堆土/混凝土破碎等。茲因多功能作業機皆需人員操作,建議對具操作資格之人力進行適當配置及規劃。
處理狀態:
處理中
處理情形:
台電辦理缺失改善中。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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