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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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D-AN - KS - 113 - 00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24 年 04 月 1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本會執行113年第1季核二廠問題之確認與解決專案視察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進。
注意改進內容:
一、改正行動方案(CAP)執行情形查核
1.查核二廠除役程序書D1115.04「改正行動計畫作業程序書」內容有不符現況之敘述,如AEC、RER、FSAR等,請檢討改進。
2.查核二廠除役程序書D1115.04發現第4.10節定義重要等級區分為SL-1~SL-5共5級、第6.4.3節敘述重要等級分為4級、附錄一之走動管理流程圖出現SL-0之嚴重等級等,對重要等級之分類出現前後不一情形;另附圖一之CAP處理流程圖敘明重要等級SL-1~SL-4由CAP管理小組判別,惟未見重要等級SL-5之判別流程,請一併檢討改進。
3.查改正行動方案CAP-2021-09392僅記載「參數、符合要求。正常。」未見待改善事項之內容;CAP-2022-08815之「教導事項」及「建議/改正措施」均記載NA;CAP-2023-10029所述「建議/改正措施」與「發現事項」之內容並無相關,請檢討改進。

二、肇因分析與改正行動作業機制查核
1.查「TOP-10上燃料池增設FLEX設備耐震修改案」系統討論會111年7月15日之會議紀錄待辦事項共4項,惟會議摘要第六點「需後續追蹤之決議事項」內容空白,請檢討改進。
2.查111年系統討論會第3季會議紀錄,有關「上池增設FLEX設備耐震修改案」討論內容,因上池北側補水管路安裝後會阻擋一處人孔蓋板操作,故該管段須以法蘭可拆卸式管節銜接,且當運轉人員需開蓋操作前,通知機械組拆卸,並於操作完成後復原,以維持補水管路功能性完整。惟經機械組現場實際操作後,評估認為無須以可拆卸式管節方式即可移開人孔蓋板,與原系統討論會議紀錄內容不一致,請檢討改進。

三、經驗回饋作業機制與執行情況查證
1.查111年至112年核能營運技術資訊處理表,對技訓112-017「核三廠 5TH D/G 斷路器S0E-PB-S01-01投入失敗經驗回饋」之處理情形,核一廠、核三廠皆提出程序書修訂增加檢查項目,惟核二廠未見提出相關處理情形,請檢討改進。

四、電廠對長期存在問題之處理與解決機制查核
1.查核二廠112年6月8日召開「緊急循環水(ECW)設備可靠度精進」系統討論會,會議決議第4項內容計有:請修配組對可替代ECW之增壓泵(Booster Pump)的可用性提出說明;量化清理ECW泵出口濾網對系統總流量的影響;於每月定期換串時機,記錄換串當日每二小時ECW系統相關數值;於ECW泵拆修時,量取拆修前泵流量提升量供參等工作,並由CAP-2023-03557追蹤。續查該CAP已於同年7月5日結案,惟僅見說明修配組清理ECW泵出口濾網可提升緊要海水流量100~200 gpm,前述決議事項所述其餘工作未見追蹤管控。從該CAP未能得知其餘工作之執行結果,請檢討改進。
2.承上,會議決議第9項係請核二廠檢控、機械、修配及儀控等組依目前紀錄之ECW系統參數,釐清可能肇因,後續由CAP-2023-03560追蹤。惟查該CAP內容,於112年6月17日會議討論簡報中未見儀控組工作說明,且本件結案將問題類別歸類為「儀電類設備故障原因,接觸不良(插座、端子、接頭等)」與會議討論內容並無相關,請檢討改進。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公司已改善完成,包括修訂程序書及加強追蹤管控機制。
參考文件:
1.本會視察程序書 NRD-IP-152「核能電廠問題之確認與解決視察程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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