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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90 - 006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1 年 08 月 3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復工設計品質查證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龍門計畫復工設計文件品質查證核對表中,部份文件台電公司所登錄之版次與奇異公司或石威公司不同,而查證報告中未說明原因或如何處置。
二、復工設計品質查證仍著重於停工期間之品質維護,然而作業之可延續性對工程之品質影響甚鉅,因而有關復工後之設計銜接問題,應有具體之作法,而其執行成效亦應詳予說明及追蹤。
三、有關人員復員部份,係由需求單位(廠家)自行提列資格標準,建議台電公司抽驗各項資格標準是否法規之要求。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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