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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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12 - 004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23 年 07 月 18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本會112年核三廠核安總體檢現場查證專案視察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壹、總體檢核管案件(JLD)改善結果及執行現況查證:
一、FSG程序書1460.14「停機期間反應爐冷卻系統補水」步驟2僅說明依據程序書1451.2「超出設計基準時蒸汽產生器、反應爐、圍阻體之熱移除及洩壓路徑」執行RCS補水,而程序書1451.2第4.4節「RCS後備補水路徑」有5個策略,經FLEX策略驗證的中壓注水泵補水僅是其中一個選項,而其他策略未必適合機組冷停機模式之爐心注水。請強化程序書敘述,明確標示出經驗證的FLEX策略,使執行人員選用策略時有所依據。
二、FSG程序書1460.12「圍阻體後備冷卻」步驟要求依程序書1451.2步驟4.6.f採用中壓注水泵執行圍阻體後備噴灑。惟該處內容僅列出配置路徑,並未再詳列操作細節及注意事項,例如列置時應將RWST回流路徑隔離,請檢討改進。
三、FSG程序書1460.12「圍阻體後備冷卻」之中壓注水泵策略依MMR修改案M1-1569設計有減壓裝置,以限流孔降低中壓注水泵出水口高壓。惟此種減壓方式與管路中流體流動狀態有關,電廠應確認操作程序順序,使該減壓裝置可達成其減壓功能。
四、緊急操作程序書570.20「喪失所有交流電源」對於CST水位低之狀況指引到兩個FSG程序書,分別是程序書1460.2「建立輔助飼水泵後備水源」及程序書1460.6「後備CST補水」;惟此程序書使用之兩個CST水位參數與FSG程序書之相互關係與業界ERG並不相符,請再確認CST水位參數與程序書步驟之正確性。
五、程序書1452「大範圍災害減緩指引(EDMG)」之「用過燃料池外部噴灑策略」說明當燃料貯存以非分散式放置,執行用過燃料池外部補水時,該系統設備應在2小時內完成佈置。經查電廠大修時用過燃料池區域1之擺放方式並不滿足分散式放置之定義。請強化程序書1452敘述,使燃料於大修期間採棋盤式擺放(非分散式放置)時,能注意「用過燃料池外部噴灑策略」之列置時限。
六、移動式第二熱沉抽取海水提供緊急柴油發電機及CCW熱交換器冷卻,應考慮避免組件堵塞。經查設計修改案M1-4985「新增設置移動式第二套最終熱沉」內容,並未將防堵塞之設計及分析記載納入。請檢討改進,確保設計修改案內容完整、周延。
七、經查程序書1451.9「移動式第二熱沉設置作業指引」,請改善之缺失內容如下:
(一)有關移動式第二熱沉使用之水帶,第4.1節與第6.3節之敘述不相符。
(二)有關移動式第二熱沉之水帶組裝,除水帶裝設之順序外,程序書1451.9未說明水帶連接時使用之法蘭水帶接頭(ANSI FLANGE HOSE COUPING)或其他相關金屬管段;水帶組裝說明過於簡略。
八、有關總體檢核管案MS-JLD-10119「提昇電廠消防隊部建築之耐震能力」,以Isat Phone Pro作為VSAT衛星通訊系統之備援設備。請就二台Isat Phone Pro定期進行通訊測試,並就所附電池與行動電源定期檢查蓄電狀態。
九、程序書1454「火山灰對設備、人員影響之因應措施指引」對於第五部柴油發電機及氣渦輪發電機未有外界大氣進氣口加裝臨時防塵網之內容,與總體檢核管案MS-JLD-10117答覆內容不符,請再檢視程序書內容。
十、程序書1454「火山灰對設備、人員影響之因應措施指引」中控制室緊急通風系統採用CRIVS模式運轉之敘述與由屋外取氣之敘述矛盾,且以CRIVS模式長時間運轉恐對控制室氧氣及二氧化碳濃度產生不良影響,請再檢視程序書內容。
十一、程序書1451.10「中壓注水泵設置作業指引」尚未將注水至SG之後備引接點及相關列置方式納入,請確實將策略納入程序書。
十二、程序書1452「大範圍災害減緩指引(EDMG)」之5.0 Section 3.2敘述策略包含AL-P020,且已納入章節4.0;惟經查章節4.0未有AL-P020之策略,請再檢視程序書內容。
十三、程序書1460.8「RCS後備加硼」使用高壓注水泵,水源僅有RWST,但程序書將BAT及消防車也列為水源,與設計資料有差異;請再檢視程序書內容。
十四、程序書700-E-074「MCC維護作業程序書」表10「480V MCC A82&A80;型斷路器瞬時跳脫線圈測試表」未將蓄壓槽隔離閥BH-HV039列入,請再檢視表10內容。
十五、電廠為預防NSCW泵室受海嘯影響,已於NSCW泵室新裝設防海嘯鋼罩,惟程序書1451.7未將新裝設之防海嘯鋼罩拆裝步驟更新。請重新檢視NSCW泵室相關設備安裝步驟參考時間與所需之支援設備,以利策略執行。

貳、總體檢強化設備維護及組件備品查證:
一、經查程序書570.20「喪失所有緊要交流電源」附錄A「建立臨時通風的區域及儀控盤」敘述:「開啟下列房間/儀控盤中有放置卡片之盤櫃門來散熱,並可利用移動式排風扇(參考SOP 192)送風,以增強散熱效果:……」。請改善之缺失內容如下:
(一)移動式排風扇未有維護保養。
(二)移動式排風扇經查不屬於程序書192「備援用設備維護及管理程序書」所列之備援用設備。程序書570.20附錄A所述:「可利用移動式排風扇(參考SOP 192)送風…」有誤。
二、經現場查證A倉庫、鋼管加工廠、備援設備倉庫,其480V移動式柴油引擎發電機油位未符合程序書192表一「燃油槽液位標準」(75%油槽液位),請改善並加強維護保養之落實。
三、經比對程序書192「核三廠特定重大事故各項備援設施/器材清單」與程序書192之表14「機組特定重大事故重要設備故障替代方案表」,替代設備數量及設備品項與現況不符。請盤點執行策略所需設備與備援代替設備之數量與狀況,確認設備數量並更新至程序書中。

參、特定重大事故策略指引(SMI)運轉人員/OSC成員/消防隊等之相關訓練查證:
一、依據程序書1451「機組特定重大事故策略指引(SMI)」屬DIVing策略之低壓力、注水量有限之消防車/消防泵/靠重力生水池等注水策略,經查列置步驟列於程序書1451.2附件三「利用消防水補S/G」中,但該附件未強調必須於事先完成列置(含水源),機組事先也必須控制壓力在15 Kg/cm2以下,並於注水前緊急洩壓到可注水壓力。另查此策略電廠未有列入年度演練項目使列置人員熟悉該策略。請檢討改進。
二、經查程序書1451「機組特定重大事故策略指引(SMI)」針對注水操作使用「DIVing」一詞,惟貴公司陳送本會核備之「核能電廠機組斷然處置程序指引(壓水式電廠)」並未使用「DIVing」一詞,請修訂相關敘述。
三、經查111年SMI第二/三階段列置訓練紀錄,部分策略規劃之參加人員與出席名單未完全符合。因SMI各階段策略執行者涵蓋各課組,為確保策略順利進行,請電廠建立機制,於訓練開班前依程序書要求人力,針對訓練對象進行審核。

肆、111年視察發現改善情形與跨廠回饋事項查證
一、經查程序書192表14「機組特定重大事故重要設備故障替代方案表」未將油壓式升空車列入,請進一步改善。

伍、特定重大事故策略指引(SMI)現場管路列置及人員操作視察
一、有關程序書1451.5補水策略2之實際演練,未正確引接防震一級消防系統之消防栓,誤用一般消防水系統水帶箱FHS-049之消防栓進行用過燃料池緊急補水策略。
二、有關程序書1451.5補水策略2之實際演練,燃料廠房148呎消防水帶箱FHS-049之消防水帶長度略顯不足。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公司已完成全案缺失改善,包括修訂作業程序書,加強人員訓練,以及改善系統設備等,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1.MS-JLD-10104「建造海堤、鋼筋混凝土擋牆、或水密性之防海嘯能力提昇」
2.MS-JLD-10111「新增設置第二套最終熱沉」
3.MS-JLD-10113「NTTF建議事項4.2-強化NEI 06-12所涵蓋設備對廠外危害的防護」
4.MS-JLD-10116「強化並整合廠內緊急應變能力相關之EOPs、SAMGs及EDMGs」
5.MS-JLD-10117「執行火山危害之定量風險評估,考量火山活動威脅及可能對核能電廠之影響」
6.MS-JLD-10119「提昇電廠消防隊部建築之耐震能力」
7.台電核三廠1451系列程序書
8.程序書1452「大範圍災害減緩指引(EDMG)」
9.程序書1454「火山灰對設備、人員影響之因應措施指引」
10.台電核三廠1460系列程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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