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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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12 - 002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23 年 04 月 19 日
注意改進事項:
112年第1季核三廠核安管制紅綠燈視察(火災防護、問題確認與解決)之缺失,請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經查程序書586.5「失火對策計畫」,輔助鍋爐房通風設備包括風扇FA-F171,惟該廠房通風系統為排氣扇GV-F001~GVF006,前開程序書586.5所述FA-F171為輔助鍋爐之送風扇(清爐用),非排煙用途,請檢討改善,並平行展開重新檢視各防火區可用之通風系統。
二、依10 CFR 50 Appendix R及程序書107「消防計劃」,消防隊至少配置10套空氣呼吸器及備用空氣瓶60支(替代6小時備用空氣量)。經查消防隊部倉庫存放之備用空氣瓶,部分空氣瓶壓力不足,且空氣瓶充氣設備尚待檢修,請檢討改善。
三、依程序書107「消防計劃」,核三廠OSC緊急消防隊成員應參加每半年4小時消防訓練及年度緊急計畫演習。經查111年緊急計畫再訓練班課程,有關OSC緊急消防隊訓練課程僅安排3小時,與程序書要求不符,請檢討改善。
四、依程序書107「消防計劃」,消防隊於每半年一次OSC緊急消防隊課程中加入特定重大事故策略MS.2-04~07課堂講授和現場設備熟悉課程,確保策略項目能在需要時成功執行。經查OSC緊急消防隊訓練紀錄,列有簽名表、成績與照片,建議課程內容及講師資料(包括人員資格或證照)比照消防隊初始課堂講授資料建檔備查。
五、經查程序書107「消防計劃」,有關通報工安組之規定包括「控制室值班主任/值班經理若確認發生火災,通知廠內消防隊出動滅火,及工安組派員處理」、「工安組於上班時間內,現場指揮本廠消防隊作業,並協調外援消防隊共同撲滅火災」、「消防課長為第一順位通知人員」等,惟同一程序書之火警通報程序表卻顯示工安組及消防課長係由消防隊負責通知。復查程序書595.10.1「JP014A警報窗警報分析及處理」及程序書595.10.3「JP014C 警報窗警報分析及處理」各區警報,多數措施均有「控制室值班主任/值班經理通知工安組指派火場指揮官指揮消防隊及協助滅火救災」。綜上所述,有關控制室通報工安組及消防課長部分,建議核三廠程序書訂定一致標準。
六、有關112年2月8日本會執行消防演練動員測試部分︰
(一)依程序書586.5「失火對策計畫」,若發現初期火災,立即以牆上之手提滅火器滅火,然後通知值班主任/值班經理及工安組,同時利用風扇把煙霧排出。惟汽機值班員抵達輔助鍋爐廠房時,並未執行初期滅火及起動廠房排氣扇排煙,請檢討改善。
(二)消防隊值班台接到輔助鍋爐廠房火警通報及聯胺槽管路出現洩漏等訊息時,消防隊值班日誌並無記載聯胺槽管路洩漏之情事,通報紀錄未臻完整,請檢討改善。
(三)火場指揮官和消防顧問抵達臨時指揮所時,服裝穿著皆與消防隊員及廠內員工無異,建議以臂章或穿著背心等方式,提昇火場指揮官和消防顧問辨識度。
(四) 消防隊員向火場指揮官回報現場火勢甚大及煙霧瀰漫時,火場指揮官僅下令布置消防水帶進行滅火,並未起動緊急排煙機立即排煙,請檢討改善。
(五)依程序書105.4「聯胺洩漏緊急應變作業」,處理聯胺必須穿戴防護裝備,包括C級防護衣、防毒面具、護目鏡、耐酸鹼手套等,方可進入災區搶救。惟環化組抵達輔助鍋爐廠房處理聯胺洩漏時,並未攜帶前開防護裝備,請檢討改善。
(六)依程序書586.4「保護區內及泵室消防程序書」,火勢熄滅後,檢查並清理現場,隔離該相關設備之消防水源。惟機電助理及汽機值班員對於輔助鍋爐廠房之消防隔離閥位置並不熟稔,請檢討改善。
七、安全等級管路如須進行機械式夾具臨時性修理時,應符合ASME Section XI IWA-4133及 Appendix IX規定(即法規修理)。本次查證機械式夾具臨時性法規修理相關作業如下:
(一)經查NCD111005雖已修理完成,惟作業前未依Appendix IX-1000(d)提出修理/更換計畫,亦未依Appendix IX6000(a)每三個月執行體積檢測,電廠應強化機制,確保作業依規定執行。
(二)經查NCD111007作業完成後未依程序書1115.03「運轉期間安全相關組件按法規要求執行修理與更換程序書」規定,於NCD註記修理/更換計畫編號,亦未依Appendix IX-6000(a)每三個月執行體積檢測,電廠應建立機制,確保作業符合要求。
八、參考美國NRC Regulatory Issue Summary (RIS)2022-02係釐清管制機關對於核能電廠運轉規範要求之可用系統發現運轉洩漏時的評估、控制與處置要求,同時說明使用ASME外之結構完整性分析方法須經管制機關同意。為精進管路壓力邊界洩漏相關處理作業,建議將RIS 2022-02內容適切納入電廠相關程序書。
九、依ASME Section XI IWA-4131.2,1吋以下之組件修理作業無須提出修理/更換計畫;惟1吋以下管路如採機械式夾具修理,其作業方式仍屬 IWA-4133範疇,亦應遵循 Appendix IX1000(d)規定。經查NCD112002處置作業,訪談電廠人員後方始釐清小尺寸管路採機械式夾具修理須提出修理/更換計畫,建議於相關程序書明確規範維護作業機制。
十、CST溢流路徑設有環封(loop seal),用途係防止空氣入侵CST,是以環封平時保持有水狀態。經查值班人員於巡視CST時皆會觀察水位計(AP-LG205)水位是否正常,惟巡視紀錄表內容並無此項,請檢討改善。
十一、經查程序書630-W-010「消防泵柴油引擎檢查程序書」附件一「消防泵引擎維護週期及項目(CUMMINS柴油消防泵引擎N855型)」,其依運轉時數訂有不同檢查類別。復查程序書700-W-045「消防泵動力柴油機檢修程序書」表一「廠家檢查計劃」消防泵引擎維護週期(CUMMINS 柴油消防泵引擎N-855-F型),其檢查類別亦與程序書630-W-010規定無異。惟比對CUMMINS 柴油消防泵引擎N-855型廠家維護說明書之Industrial Fire Pump Engine Maintenance Schedule,發現以下缺失,請電廠依廠家維護說明書檢討維護作業:
(一)程序書630-W-010及程序書700-W-045僅依運轉時數進行檢查,惟廠家維護說明書之維護週期,除依運轉時數外,亦有定期(每季、每年)維護之週期。
(二)程序書700-W-045表一「廠家檢查計劃」未完全符合廠家維護說明書所列項目,例如:C類檢查並無納入交流發電機(Alternator)等。
(三)程序書630-W-010附件一「消防泵引擎維護週期及項目(CUMMINS柴油消防泵引擎N-855型)」及程序書700-W-045表一「廠家檢查計劃」未依廠家維護說明書納入「Seasonal」檢查項目。
十二、有關核三廠核安文化自我評定作業,經查109年核能安全文化評定成果報告,其中「質疑的態度」及「有效的安全溝通」被評定為特別弱項(2弱特質),核三廠爰依程序書161.4「核三廠核安文化自我評定作業程序」開立CAP擬定改善策略,俾強化該2項核安文化特質。復查前述改善策略,發現「有效的安全溝通」項目並無執行紀錄,請檢討改善。
十三、外電為事故後重要電源之一,應經常檢視並分析,確保其可用性。惟查FSAR 8.2 OFFSITE POWER SYSTEM,其8.2.2 ANALYSIS內容並未定期評估或更新,請澄清或檢討改善。
十四、經查系統討論資料庫,多數案件檢附之簡報內容並未包括「國內/外類似案例探討」、「異常原因分析/本廠可借鏡之經驗」等項目,與程序書157.4「系統討論會作業程序」要求不符,請檢討改善。
十五、依程序書157「肇因分析作業程序」規定略以,若會議決議事項均已執行完成且事故狀況未再重現,肇因仍然不明或其他因素等個案,主辦組可簽陳主管改列為系統討論,或於會議中經會議主持人同意改列為系統討論並列入會議紀錄中。因前開內容與系統討論相關,建議於程序書157.4「系統討論會作業程序」增加適當說明。
十六、核三廠重要品質文件110100001-I針對系統討論案件ER110290「一號機AB-HV308B蓄壓器無法蓄壓SSILS ULM卡片相關問題」指出,後續現象再發生應立即立案討論分析。經查111年12月14日開立之請修單編號OE2-1110605「發生AB-HV308B於關斷10%後繼續關閉無法自動轉態」符合前開自主承諾之條件,惟電廠尚未召開系統討論會議,系統討論資料庫亦無立案,請檢討改善。
十七、經查1號機核機冷卻水CCW B台熱交換器相關NCD結案文件,其中NCD110004係移除舊管並以二支短管取代及塞管,NCD111004與NCD111008均為切除進口端損壞之管節並加裝短管及穩定器;惟查程序書700-M-117「核機冷卻水熱交換器維護程序書」之抽換管程序,針對局部熱交換管更換作業並無明確規定,請澄清或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公司已完成全案缺失改善,包括程序書修訂、新增設備、人員再訓練等。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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