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
|
編號: |
AN - MS - 111 - 002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22 年 07 月 19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111年第2季核三廠核安管制紅綠燈視察(火災防護)之缺失,請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依TRM 13.3.4.3及13.3.4.4,應定期進行偵測試驗,驗證火警線路之可用性。經查設計變更改善案DCR-M1-5161及DCR-M2-5162,係於安全相關廠房與控制室間建構定址式火警信號傳輸系統,如改善完成,火警線路架構將不同以往,建議預先檢視並確認改善後火警線路與其對應之TRM偵測試驗分類,同時研擬適切作法俾驗證火警線路之可用性。
二、依程序書630-S-020「JOHNSON 9000型(QK)火警受信總機與控制室警報窗與狀態燈間線路完整性測試」,應每個月定期驗證火警受信總機與控制室警報窗、狀態燈間之線路完整性。經查設計變更改善案DCR-M1-5161及DCR-M2-5162,已陸續將多個區域之JOHNSON 9000型(QK)火警受信總機更新為新型火警受信總機,二者架構顯有差異,線路測試方式亦非相同。復查新型火警受信總機之每月線路完整性測試,目前現場測試雖有執行,惟尚無新增或修訂相關程序書俾供遵循,請檢討改善。
三、經查設計變更改善案DCR-M1-5242P1/P2及DCR-M2-5243P1/P2完成後,將防火分區83及92劃分為新防火分區83E/83W及92E/92W,原區域裝設之九組火災偵測器亦重新分配並編碼至各新防火分區。復查TRM Table 13.3.4-1已依改善內容納入並規範新防火分區之火災偵測器數量,惟程序書630-S-012「火災偵測器功能測試」中相關防火分區及火災偵測器之敘述尚未同步更新,請檢討改善。
四、經查TRM Table 13.3.4-1,防火分區102A共有六組熱溫式火災偵測器;復查程序書630-S-012「火災偵測器功能測試」,其將防火分區102A之火災偵測器列於離子式煙霧偵測器測試表格。會同相關人員訪談及查證後,已確認前揭火災偵測器正確型式係屬熱溫式,請檢討改善並修訂相關程序書。
五、經查TRM Table 13.3.4-1,防火分區153共有七組離子式火災偵測器,均須符合耐震要求;復查FSAR Table 9.5-2,防火分區153則有三組離子式火災偵測器,其中二組須符合耐震要求。此二者文件敘述顯有差異,請澄清或檢討改善。
六、經查程序書596.5.2「室內161kV開關場控制盤警報之分析及處理」,以及程序書586.8「開關場、氣渦輪機區域消防程序書」,均未發現161kV開關場GIS廠房之消防系統警報處理與滅火操作程序相關規定,請檢討改善並修訂相關程序書。
七、經查開關場161kV連絡變壓器之消防管路KC-V1420閥,現場無閥牌編號,應檢討改善。
八、依程序書319.4「電廠通訊系統」,VHF無線對講機系統中繼台主機設置於行政大樓通訊機房內;經查該設備實際位置與程序書敘述有所差異,請修訂程序書俾符合現況。
九、依FSAR 9.5.2.1.2.6,每套通訊系統均有獨立電源,其主機櫃與電源應分開布置,以降低局部火災導致多個系統失效之可能性;經查廠用有線/無線電話系統與微波電話系統相關設備皆設置於同一區域,請檢討改善。
十、依FSAR 9.5.2.2.1.2,當緊急警報系統若因事故造成電源喪失,行政廠房柴油發電機將自動起動做為替代電源;經查該柴油發電機平時係置於停用狀態,尚非可自動起動之備用(stand-by)狀態,請檢討改善。
十一、依程序書175「核三廠國外發包工程及國內、外技術服務工作採購作業程序書」第6.10.(2)節及第11.1節,廠商提供之技術服務報告須以「台電核三廠技術服務報告審查表」送審陳核;經查「核三廠一、二號機火災危害分析報告」第6.7節「核三廠消防系統斷管或不當動作影響評估」,針對防火分區FZ1、FZ18、FZ19評估所指出之問題及建議事項,並無發現相關審查及後續處置,請檢討改善。
十二、依程序書1222「電氣導線管安裝程序書」第4.0節,安全相關電氣管路間之間隔,或安全相關電氣管路與非安全有關電氣管路之間隔,應確實遵照電氣管路隔離準則安裝;經查1號機防火分區FZ20之編號A1EZDC2RS031導線管,發現該導線管間之間距,以及導線管與電纜拖網之間距,尚有幾處與電氣管路隔離準則敘述有異,請澄清或檢討改善。
十三、第5部柴油機廠房之防火擋板包含引動器裝置,當接到火警訊號時,可透過點擊雷管自動關閉防火擋板,設計上與其他廠房略有不同。經查該處防火擋板係依程序書630-S-015「廠房穿越孔道定期檢視程序書」,每18個月進行維護及動態測試,惟未發現該引動器相關之功能測試或引動訊號迴路完整性測試;復查防火擋板引動器之廠家說明書,說明引動器至少每年檢查一次。請參考廠家說明書或其他維護指引,檢視相關維護及測試項目。
十四、依FSAR Table 3.4-1 EFFECT OF FLOODING FROM COMPONENT FAILURES,輔助廠房100呎走道及控制廠房100呎走道如有水災來源,應係該處4吋消防管產生破管所致。惟經實地查證,現場消防管管徑為6吋,與FSAR敘述有異,請澄清或檢討改善。
十五、經查遙控停機盤室適居性之設計變更改善案,其中包括新增過濾串木炭床之消防噴灑;因消防噴灑涉及廠房排水能力,惟該案文件內容並未發現相關討論,請澄清或檢討改善。
十六、經比對程序書107「消防計畫」及程序書192「備援用設備維護及管理程序書」,其中泡沫消防車與化學消防車二者之數量有異;復經現場查證後,確認係名稱混用,請依二者型式及規格,重新修訂相關程序書。
十七、有關111年4月27日本會執行消防演練動員測試部分︰
(一)、依程序書596.5.1「連絡變壓器控制盤警報之分析及處理」,開關場161kV連絡變壓器火災警報聲響時,應立即確認GCB 1690及11.4kV匯流排主斷路器SWGR NA-SA01-02[MCB]之跳脫位置。惟當演練開始,開關場控制室MP29 W30-33警報出現時,值班主任僅派遣值班員前往現場確認火災類型、火勢大小以及消防水系統動作情形,並未確認斷路器跳脫保護是否動作,請檢討改善。
(二)、依程序書586.8「開關場、氣渦輪機區域消防程序書」第5.0節滅火操作程序,當161kV連絡變壓器發生火災或爆炸時,若水霧撒水頭未噴水,可由開關場控制室或現場操作盤按下「手動起動/停止」,或於現場打開保護盒內的KC-V1420閥手動起動消防泵。惟值班員回報火災原因及噴灑系統沒有自動灑水情形後,值班主任於開關場控制室之消防控制盤N0EKCL005手動起動電動消防加壓泵KC-P311失敗,隨即認定該消防加壓泵失效不可用,並未嘗試由現場操作起動,請檢討改善。
(三)、消防隊部值班台接獲開關場火警通報時,將B類火災(油類火災)誤植為C類火災,請檢討改善。
(四)、消防顧問及支援人員抵達161kV連絡變壓器現場欲開啟開關場後門俾便消防隊進入,惟所持鑰匙無法開啟,影響消防救災動線,建議由控制室管理之各區鑰匙應註明使用範圍。
(五)、依程序書586.8「開關場、氣渦輪機區域消防程序書」第5.1.1.3節,當161kV連絡變壓器發生火災時,消防隊應由開關場後門進場協助救災,係因由該處進場有利消防隊快速行動。惟消防隊抵達開關場後,將臨時指揮所設置於開關場側門,消防化學車及消防水庫車亦停留該處,除距離火場較為偏遠,周邊亦無消防栓等補水設備,造成消防水帶布置過長,易導致水線壓力不足,請檢討改善。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公司已完成全案缺失改善,包括程序書修訂、設備設計修改、新增檢查項目、人員再訓練等。 |
參考文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