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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110 - 010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22 年 01 月 22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110年核能三廠動力驅動閥設計基準能力專案視察發現缺失,請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審查核三廠1號機EOC-26及2號機EOC-25之700-E-149「電動操作閥(MOV)操作能力驗證程序書」執行紀錄及相關重要品質文件,發現當電動閥AS-Found輸出推力小於目標值時,電廠人員採取之改善措施,係於下次大修再進行診斷測試;並未見有參考相關技術指引,具體規範於程序書或說明技術基礎,恐有不完備之情事,電廠應再澄清或檢討改善。
二、電廠應比對說明GL 79-46「正常操作期間的圍阻體進氣及排氣閥操作性指引」中所列出之項目。
三、核三廠Limitorque驅動器的推力額定值提升應符合廠家技術文件所列第1點關於不準度/公差要求及第5點鎖磅數值要求,惟電廠作法似與之不相符,電廠應澄清。
四、Limitorque認證其安全相關的MOV驅動器壽命為40年或2,000次循環,以先到者為準。核三廠尚未建立機制監控操作次數,電廠應檢討改善。
五、經查技術手冊表13.8.2-1列出電動閥熱過載保護電驛清單中,部分MOV未納入MOV推力驗證計畫中。請再檢視該些未納入MOV推力驗證計畫的閥,是否應納入計畫中。
六、GL96-05 電動閥推力驗證計畫依風險高低及推力裕度,建立安全有關MOV推力驗證的週期。惟MOV推力裕度可能隨時間劣化,如推力裕度劣化小於原定裕度時,測試週期應隨之調整縮短。電廠程序書尚未納入定期檢討MOV測試間隔之機制,電廠應改善。
七、目前正在進行的核三廠電動閥分類,已有部分閥分類為D類閥,後續請參考NRC RIS 2011-13,對於分類為D類的電動閥建立定期驗證計畫。
八、GL 89-10 Weak Link報告中對於BH-HV019~HV025分析其目標推力值15076.5 lbs,並提到若C14調高到目標推力值,會超過Weak Link之應力極限(驅動器應力極限11200 lbs)。電廠目前BH-HV019~HV025要求的目標推力值6180 lb並未提出相關之評估計算。電廠應提供BH-HV019~HV025目標推力值相關分析資料,並依品保要求留存這些資料。
九、電廠經比對在GL 89-10 PHASE I 文件中有蒐集MOV閥門設計資料及運轉需求,執行器能力及需求推力計算時有考慮如經驗回饋所述之適當參數,然馬達扭矩溫度降額係數尚未有評估,電廠應將之納入評估。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公司已完成全案檢討改善,包括更新分析、檢視維護週期、程序書修訂及長程精進規劃等,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IN 2021-01「設計基準視察所得動力驅動閥(POV)經驗回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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