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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110 - 008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21 年 11 月 19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本會110年執行「核能電廠人員訓練與資格鑑定」專案視察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進。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訓練的組織與行政管理
(一)、抽查模擬器團體操作訓練教學評估等作業與紀錄,發現操作組員及觀察組員名單部分有誤植之情形。
二、訓練的設施與設備
(一)、發現程序書115表22於程序書改版時內容及編號不完整。
三、維護人員的訓練
(一)、抽查部分課程因應疫情而臨時縮減課程時間,但登載之訓練時數未能更新。
(二)、抽查部分訓練班學員出席時數、及格人數判定有誤植之情形。
四、人員訓練之品質保證
(一)、抽查人員訓練紀錄、維護自辦訓練資料,發現近四年之核三廠自辦訓練一覽表中,部分表格有所缺漏。
五、包商管理訓練及人員資格(含協力廠商人員訓練)
(一)、程序書159(承包商各類技術人員資格檢定程序書):
1.程序書159對國外承包商無相關規範,請檢討納入。
2.程序書159第6.1.5節(成績評定)未規範評定合格之標準,請檢討改善。
(二)、電廠未訂定承攬商(國內、外包商及技術人員)管理作業程序書,請檢討改善。
(三)、程序書175(核三廠國外發包工程及國內、外技術服務工作採購程序書):
1.程序書175之採購文件保存,請依品保準則第十七條(品質保證紀錄)之要求,規範保管地點及保存年限。
2.程序書175對廠商考評,請依品保準則要求事項第七條(採購製件和服務之管制)之要求,規範明確之執行程序,另國內、外廠商工作考評程序書內未規範保管地點及保存年限,請依品保準則第十七條(品質保證紀錄)之要求檢討改進。
(四)、程序書134(核三廠支援人員管理要點):
1.程序書134請依品保準則第十七條(品質保證紀錄)之要求,規範紀錄保管單位及期限。
(五)、包商訓練紀錄查證(工作名稱:儀控組核機課儀控設備年度維護工作):
1.抽查所附資料之表8「承攬商人員資格審查合格登記表」,多名承攬商工作人員證照有效期限被塗改,應由電廠人員認證或簽章確認。
2.開工前工作環境、危害告知、重點講習暨安全衛生協議會議紀錄之其他記要所載包商更迭人員,應提供包商更迭人員資格審查合格登記表,以確認包商更迭人員證照仍在有效期限內。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公司已完成全案缺失改善,包括更正資料、修訂專業人員訓練、國外發包工程及國內、外技術服務工作採購、支援人員管理等相關程序書。 |
參考文件: |
1.NRD-IP-111.11核能電廠運轉人員年度訓練暨測驗計畫視察程序書
2.台電核三廠程序書115、134、159、175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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