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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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10 - 00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21 年 01 月 08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針對安全相關備品儲存及使用之缺失,進行檢討改進。
注意改進內容:
一、核三廠1號機汽機帶動輔助飼水泵於106年11月23日更換Tachometer,經查對應的請修單OC1-1060852未填寫採購案號及用料單編號,不符合程序書1102.01「設備檢修工作管制程序」第6.1.8節「檢修完工資料輸入」要求,請檢討改進。

二、經查汽機帶動輔助飼水泵之備品Tachometer及EGM Controller位於材料分庫之數量與程序書1102.06「領料發料退料管制程序」所提ERP系統所示數量不一致,且未能找到對應的用料單。請檢討改進,並請確認這些備品是否可以追溯到原先採購案號。

三、程序書1102.06「領料發料退料管制程序」第6.1.10節要求「須環境驗證之安全相關電氣設備(含儀控設備)備品儲存對儲存壽命(Shelf Life)之管制:維護組更換須環境驗證之安全相關電氣設備備品時除了要確認來源及規範符合原設計規範(如廠家說明書、設計圖等)之要求或經檢證合格外,用料組需填寫儲存期間壽命消耗計算申請表(SOP1102.06表3)送改善組計算儲存壽命(She1f Life)是否已逾期」。經查核三廠一號機設計修改案M1-5144更換GL-FT301採用龍門電廠轉移之備品,惟經查該DCR之成套文件審查表所列採購案號3520500208來源發現此採購案號不正確,請檢討改進。並請追溯該組件於龍門電廠採購之案號、確認該組件儲存於龍門電廠之期間,更正該設備之儲存期間壽命消耗計算。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一、程序書1102.01「設備檢修工作管制程序」
二、程序書1102.06「領料發料退料管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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