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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109 - 009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20 年 07 月 1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針對「109年核能三廠核安總體檢現場查證專案視察」發現之問題或缺失,進行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總體檢核管案件(JLD)改善結果及執行現況查證:
(一)、有關全黑(SBO)事故後相關操作程序書,核三廠已依據PWROG ERG Rev.3 Footnote Basis Document O.07及O.08所述方式,以核三廠個廠數據進行計算,計算結果蒸汽壓力設定點為21 kg/cm2。惟經查核三廠部分程序書蒸汽壓力設定點仍為14 kg/cm2,如570.20步驟16前的注意事項、570.20附錄H、301.20、1451.2附件三等,請平行展開檢視程序書並修正。
(二)、有關遙控停機盤緊急過濾串測試,目前係以程序書650-CH-014與650-CH-015定期執行高效率過濾器及活性碳床之效能測試。查MS-JLD-10135案承諾之設計要求,遙控停機盤A室與B室通風量統一採用125 cfm,可維持室內1/8吋水柱正壓。惟程序書650-CH-014/015附錄B-4雖已有「確認風量大於125 cfm」之步驟,惟並非「接受標準」項目,應將進風量納為接受標準項目之一。
(三)、有關MS-JLD-10101 NTTF建議事項2.1─重新評估地震廠外危害,本次針對加速耐震評估程序(Expedited Seismic Evaluation Process, ESEP)之耐震提升的設計變更案進行檢視。經查DCR-M1-5225、DCR-M2-5226(AP/CST後備補水引接點及其耐震提升,安裝2口法蘭,4吋與8吋眼鏡盲板及快速接頭)中採用的補水路徑與陳報本會的MS-JLD-10101 Rev 33 附件1-1:核三廠安全功能路徑與FLEX策略論述」、「MS-JLD-10101 Rev 33 附件1-2:核三廠ESEL清單」中的補水路徑不符,請檢討改善。
(四)、管制追蹤案MS-JLD-10102所提「南部區域(核能三廠)水災危害評估與更新工作報告書」,依第4.7.3節「溪流及河川氾濫」之評估結論進行現場查證結果如下:
1.西側雨水渠道,北邊渠道上方架設平台且放置貨櫃屋,雖雨水可由人行道排水口排入,但雨水渠道上之人孔被貨櫃屋覆蓋,貨櫃屋平台下方不易清理,有影響雨水排洩流徑之虞,且不利雨水渠道之檢查巡視與維護,請全面檢討改善。
2.東、西側雨水渠道上方皆設有貨櫃屋,且部分貨櫃屋未墊高,或有貨櫃屋重壓於渠道人孔柵欄上,請清查渠道人孔是否有被覆蓋而不利檢查巡視與維護,或檢視是否有影響排水功能之虞。
3.廠區東北側雨水渠道上有積水,已蓄積藻類,恐滋生蚊蟲,不利環境衛生。該處排水不良,請檢討改善。
(五)、管制追蹤案MS-JLD-10102所提「南部區域(核能三廠)水災危害評估與更新工作報告書」,依第4.11.3節「複合影響」之評估結論,B6排水渠道坡度較緩且通過控制區圍牆下之管涵管徑較小,建議針對B6排水渠道與鄰近側溝進行改善。雖電廠表示工作報告書於該部分引用之資料與現場有差異,但仍建議電廠依報告評估結論澄清說明或檢討改善。
(六)、管制追蹤案MS-JLD-10111之設計修改案DCR-M2-5141「新增移動式第二熱沉之引接點」,經查發現圖面3-M-EF-001標示有誤(SHT 29 OF 285),Revised圈選處未包含新增管路至緊急柴油發電機A台部分,請更正。
(七)、查編號3-E-C009B「核三廠一、二號機24小時全黑蓄電池容量計算書」,其所引用之Inverter分路負載實際運轉電流值,未見品質文件-量測紀錄表(含量測人員簽名、執行日期及量測儀器等資料),難以確認量測有效性,請檢討改善。
(八)、查EOP 570.20 附錄F-DC負載(8小時內)切電總表,有包含FSAR Table 15.9.2-1「Systems and Components for Coping with SBO」所列於SBO時須用到之負載,例如PORV 445A/444B/445B電磁閥、AB-HV-211電磁閥、FC-HV-128電磁閥等,請檢討改善。
(九)、核三廠中壓注水泵設備採購多次流標,無法符合核管案MS-JLD-10113中原先規劃於今(109)年6月底完成採購,請儘速完成建置。
(十)、改善案DCR M1-5069R1規劃建置移動式中壓注水泵,惟改善案中評估報告書第1.2.4節說明中壓注水泵進口水源將另案規劃由CST供應,並未提供設計細節。經查相關引接點、增壓泵、軟管及配件等分散於其他改善案中,且這些改善案非為FLEX策略中壓注水泵進口水源特別規劃,相關設計資料分散在各文件,建議整合相關設計資料。
(十一)、視察期間發現1號機正執行改善案MMR M1-5240「CST配合ESEP需求提升耐震補強」施工,開啟1號機CST兩側房間水密門,雖有依程序書106.4「第三核能發電廠門禁管制程序書」提出表14「機組廠房管制門長時間開啟申請表」,惟申請表使用網路申請表單,與最新版程序書之表格並不一致,請改善。
(十二)、承上,改善案MMR M1-5240施工內容包括於CST桶槽表面包覆鋼板以傳遞地震力,作業涉及將CST桶槽及CST房間連接處切割分離出空隙以插入鋼板包覆CST桶槽,作業期間破壞了CST房間的水密性。惟經查改案案中之審查評估報告書第8章「施工時對運轉、維護及輻射防護之影響評估及管制」未有此破壞防海嘯屏蔽之著墨討論。同時也未依程序書1265 「管線穿孔鑽切與封填工程程序書」第7.3.2節要求「使安全相關設備區域之防火屏蔽或防海嘯屏蔽能在破壞後七天內完成封填工作」。請對施工改善作業相關防海嘯屏蔽管制進行檢討。
(十三)、改善案MMR M1-1292 PART2水密門警報改善案中紀錄完工後有修訂程序書595.10.2 「JP014B警報窗警報分析及處置」,惟經查核三廠最新程序書595.10.2「JP014B警報窗警報分析及處置」之PCN核準日仍為108年8月22日,尚未更新修訂程序書納入防海嘯水密門之相關敘述,請檢討改善。
(十四)、承上,鑒於水密門可能運轉期間被開啟且未被即時關閉,建議於程序書582.2「海嘯處理程序」加入海嘯來襲時由水密門警報窗確認防海嘯水密門均關閉之步驟。
(十五)、程序書700-M-294「被動式氫氣再結合器設備催化板測試與目視檢查程序書」使用之氫氣濃度會影響催化板的反應時間可能會稍受到影響,建議測試紀錄中紀錄所使用的氫氣濃度,以利往後趨勢分析時參考。功能測試使用之TIRE設備內有溫度感測器及氫氣偵測器亦建議納入定期校正。
二、總體檢強化設備維護及組件備品查證
(一)、MS-JLD-10114加裝具備過濾功能之圍阻體強化排氣系統之器材採購,管路、配件、手動閥、穿越器、過濾器等自109年2月起已陸續交貨,惟因驗收作業未完成,目前管路部分為露天存放,其餘器材則臨時置於6號倉庫或汽機廠房。應加速器材驗收作業並將器材妥善保存。
(二)、MS-JLD-10305遙控停機盤室緊急過濾串高效率過濾器(HEPA)備品準備,經查因設備外框不同,故與廠內其他緊急過濾串HEPA無法通用。核三廠應適切考慮準備適當備品數量;另經查於108年7月即說明已取得遙控停機盤室緊急過濾串HEPA報價單,惟迄今仍未完成採購作業,應檢討加速採購作業。
(三)、(承上)遙控停機盤室緊急過濾串HEPA未採購完成,惟程序書700-M-151仍列出備品清單、數量、存放地點等,與實情不符,應檢討改善。
(四)、6月9日斷然處置策略MS.2-04「生水(消防水)注入反應爐」現場演練,經查現場快速接頭與管路支撐有鏽蝕狀況。經電廠清查斷然處置策略所設置之快速接頭與管路,僅部分快速接頭有列入預防保養,以及部分管路有巡視管線、支撐是否有生鏽。斷然處置策略設置之快速接頭與管路未妥善維護,請全面檢討改進。
(五)、查移動式設備-手提移動式空壓機(N-OMUR-ME-A001~A003) ,係依PM編號MEG0-0138~0140規範,每半年執行起動運轉測試及外觀與配件檢查;然查其設備使用說明書,所建議之維護保養項目,有包含潤滑油油位檢查/更換、設備清洗、空氣濾清器檢查或清洗等,二者有所不一致,請參考廠家建議,再檢討維護項目之完整性。
(六)、赴1號機主控制室斷然處置工具櫃,現場查核手提移動式空壓機(N-OMUR-ME-A001~A002)存放及設備狀況,發現潤滑油油位為滿油位,與設備使用說明書建議:「油位請保持在油鏡鏡面3/4內」,有所不一致,請檢討改善。
(七)、改善案MMR M0-1529「FLEX設備存放建物」中設備貯放空間需求表對480V電源車之空間需求為6台,與FLEX全面性整合計畫(R7)之表12-1「24小時之內應變所須設備與資源」中移動式480V/370KVA柴油發電機規劃9台不一致,請釐清。
三、總體檢斷然處置策略現場管路列置及人員操作視察。
(一)、抽查MS. 2-04生水(消防水)注入反應爐之實際演練,結果發現如下:
1.程序書1451表MS. 2-04之注意事項1敘述消防車經反應爐補水系統注入RCS須注意加硼操作,避免再臨界;注意事項2敘述若需以消防車載運硼酸水,可於消防車取水時,打開消防車上的人孔,將適量的硼酸加進人孔。同表格中可選擇室外消防栓或消防車做為水源。但僅使用消防栓做為水源時無法以注意事項2的方式加硼,使用消防栓做為水源有再臨界之疑慮,程序書內容不甚合理,請檢視程序書合理性。
2.需以消防車載運硼酸水時,環化組及消防班可至六號倉庫使用堆高機加硼,但演練時消防車直接到CCW廠房外,之後才由環化組至六號倉庫載運硼酸。
(1)、演練開始後約20分鐘,才通知環化組需調配硼酸水。請檢視程序書對於加硼的相關敘述是否充足。
(2)、對於此策略,值班EO認為有必要時才需要加硼酸,屆時可以從輔助廠房取硼酸,但不知道斷然處置的硼酸存放在六號倉庫;消防班認為此策略不需要加硼等。請檢討相關訓練內容。
3.程序書1451表MS. 2-04中敘述此策略需3人20分鐘;附件九「人力需求分析表」中該人數及時間是在消防班底下,但演練時實際動員人員並不只消防班,包含消防班、值班人員、環化組等,人數也不只3人;程序書1451表MS. 2-04之注意事項1敘述消防車經反應爐補水系統注入RCS須注意加硼操作,避免再臨界,但若包含加硼作業,並無法以程序書所述人力在時間內完成,台電公司應檢視程序書內容是否合理。
4.演練時EO不確定開啟閥是否需要扳手、Lock Close閥的鎖試了幾支鑰匙才打開,請澄清第二階段策略所需工具,例如扳手、鑰匙等的準備,若需要的話,請考慮是否需加入程序書。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公司已完成全案檢討改善,包括現場改善、設計改善、圖面修訂、程序書修訂、電腦表單修正及長程精進規劃等,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參考文件:
1.程序書570.20、301.20、1451、1451.2、650-CH-014/015、1102.01、 700-M-151、1265、106.4、595.10.2、582.2、700-M-294。
2.運轉規範Table 15.9.2-1。
3.圖面3-M-EF-001。
4.計算書3-E-C009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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