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AN - KS - 109 - 004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20 年 03 月 16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核二廠1號機廠務管理作業缺失,請檢討改進。
注意改進內容:
一、本會視察員於3月11日於1號機輔機廠房現場巡視發現RHR A泵室並未依序書104規定落實鑰匙管制,於該區域無人工作期間將防水門依規定上鎖。

二、另請檢討實體隔離管理機制,當1號機於大修期間完成DIV I整體測試,並肩負停機冷卻之任務,需保持功能正常之可用狀態,以確保大修時停機安全之深度防禦。然經查該區域於本會視察員巡視前,仍有成員於RHR A泵室執行工作,並未依程序書111.3規定於受實體屏障而受保護之設備禁止操作或維護工作,若有工作需求必須開立檢修工作連絡書或偵測試驗申請等,經由當值值班主任核准後才可執行工作,查核結果顯示人員並未依規定申請,與程序書不符。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安全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nus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