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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KS - 108 - 013 |
開立單位: |
保安應變組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2019 年 12 月 2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貴廠針對本會於108年11月14日執行核能二廠緊急應變計畫演習視察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技術支援中心(TSC)作業
技術支援中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工作平台無法傳送檔案。
二、緊急再入搶修作業
1.KS.1-01-04使用冷凝水儲存槽系統(CST)補水至反應爐列置、480V 200kW移動式柴油發電機引接演練、開關場邊坡故障清除作業、4.16kV 1500kW柴油發電機由29號倉庫移至第5號柴油發電機前空地之作業、救護去污及送醫作業等演練,均有非當值人員參與,不符演習情境「各中心成立前僅由當值人員應變處置」之設定。
2.KS.2-01-01移動式空壓機供給SRV/ADS氣源演練之空壓機、480V 200kW移動式柴油發電機引接演練之柴油發電機及4.16kV 1500kW柴油發電機供電演練之柴油發電機,在開關場邊坡滑落阻礙車輛通行狀況下,均提前就定位,不符演習情境設定。
三、救護去污及送醫作業
輻傷演練未進行除污亦未建立臨時救護去污站,且通報內容未通報該員是否有遭受輻射污染。
四、緊急民眾資訊中心(EPIC)作業
緊急民眾資訊中心(EPIC)及記者會現場,請設置核二廠緊急輻射偵測路線圖及核二廠緊急應變計畫區等掛圖。
五、台電公司緊執會演練
演習終止時,緊執會未收到電廠傳送「進入復原程序審核表」,以致未確認事故終止之相關程序,與緊執會「EP-R事故中止及復原作業」及電廠「1422事故終止與復原程序」程序書規定不符。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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