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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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08 - 015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19 年 12 月 06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對於圍阻體隔離閥如屬技術手冊表13.6.2-1Note (b)註明不需執行Type C洩漏率測試者,核三廠程序書600-M-007「C類局部洩漏率測試」第一節敘明屬ASME A類閥者,依運轉期間測試計畫執行A 類閥洩漏率測試。核三廠第25次大修臨界申請加強查核時本會視察員抽查相關測試紀錄發現缺失,請檢討改進。
注意改進內容:
一、測試紀錄中屬圍阻體穿越件P051之BH-HV021及BH-V088兩個閥未實際量測洩漏率,而記錄這兩個閥「A類閥運行過程符合預期功能,不需進行洩漏測試」,經查程序書步驟雖依ISTC-3610訂定「管路無節流聲」判斷依據,惟ISTC-3610敘述「若A類閥在運行過程中足以證明閥座密封性符合預期功能,不需要另外進行洩漏測試。在這種情況下,閥門紀錄應為操作觀察構成令人滿意的證明的結論提供依據」。而程序書採用「管路無節流聲」作為判斷依據涉及測試人員聽力優劣、現場環境干擾等因素,此種判斷標準之有效性未經驗證,請重新檢視此種做法之適切性。

二、ESF系統ASME A 類閥洩漏率測試記錄表註記「ESF系統閥可視需要以氣媒介或水媒介執行洩漏率測試,需對照對應之允許值做為接受標準」,但該紀錄表僅列出對應之水媒介允許值,未列出對應之氣媒介允許值。經查穿越件P045之BK-HV107測試時係採用氣媒介,依程序書600-M-007第1.3節所述該閥氣媒介洩漏率接受標準應為3000 SCCM,測試紀錄值5860 SCCM已超過接受標準,卻因誤用水媒介之接受標準而以為該數值符合接受標準。另電廠於測試當日已發現該閥洩漏數值過高,重新確認測試列置後再進行測試合格,然測試紀錄表卻未填寫最後的測試數值。針對這兩個狀況請檢討改進。

三、本次部分ESF系統ASME A 類閥測試時採較功能差壓為低之壓力進行測試,應依該表附記,將量測洩漏率經洩漏率修正公式修正為實際洩漏率,再與對應之允許值比較判定是否合格。惟經查測試紀錄表中之實際洩漏率並未執行此修正而判斷符合接受標準,實際上修正後EG-HV147、EG-HV247、BH-HV102、BH-HV103、BH-HV019、BH-HV020、BH-HV064等閥之實際洩漏率已超出對應之氣媒介允許值,該等閥雖經電廠重測後符合相應之接受標準,然本項未依程序書執行作業,請檢討改進。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1.程序書600-M-007「C類局部洩漏率測試」
2.ASME OM Code(2004年版至2006年增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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