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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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08 - 01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19 年 10 月 14 日
注意改進事項:
關於108年10月1日控制室包封邊界編號122防火門被固定在開啟位置,請檢討並提出改善措施。
注意改進內容:
一、 於108年10月1日,電廠工作人員為將設備自二號機搬運至一號機,先後將搬運途中的兩部機組的控制室包封邊界編號122防火門固定在開啟位置,但未宣告CREVS不可用,也未執行相關之補償措施。經本會駐廠視察員指正後才停止將該防火門固定在開啟位置,並恢復其自動關閉功能。

二、 依運轉規範BASE 3.7.10中LCO之敘述,CREVS可用的其中一個條件為控制室包封邊界要維持,包括進出的門;而在FSAR 6.4.2.2.2.7敘述進出的門有self-closing裝置,在人員通過後會自動將門關閉。以人為方式將控制室包封邊界編號122防火門固定在開啟位置而無法自動關閉,將造成控制室包封邊界無法維持,亦即CREVS不可用。

三、 請說明本案發生經過、所造成的影響,並提出改善措施,防止同樣狀況再發生。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一、運轉規範3.7.10
二、FSAR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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