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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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KS - 108 - 006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19 年 06 月 04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檢討改善核二廠二號機EOC-25大修期間執行系統邏輯功能測試作業缺失。
注意改進內容:
一、抽查電廠依據程序書602.4.1-ATS、602.4.2-ATS及602.4.9-ATS執行PCIS Group 3 Div. I/II隔離邏輯功能測試時,發現電廠依據程序書153將該等程序書分類為併聯前工作項目(B類成套文件),不符合運轉技術規範Table 3.3.6.1-1說明PCIS Group 3隔離儀器需於運轉模式1,2,3可用之要求。

二、依據程序書602.4.9-ATS查證PCIS Group 3 Div. I/II主蒸汽管線隧道四周溫度及主蒸汽管線隧道冷卻器進口溫度與計時器隔離邏輯功能測試時,發現電廠將原本依據程序書602.2.6完成功能試驗與校正之設定值30分鐘計時器E31-R617A/B改變其設定值,以節省測試時間,於完成相關邏輯測試後,再將其設定值調回30分鐘,事後並未針對該等計時器重新執行功能試驗與校正。

三、依據程序書602.4.9-ATS查證PCIS Group 3 Div. II RHR設備房間四周溫度及RHR設備間冷卻器進口溫度隔離邏輯與LOGIC POWER MONITOR測試時,發現測試步驟H.2.e將E31A-K4B失能電驛誤植為E31A-K4A失能電驛。

四、依據程序書616.3.1.2及617.3.4查證PCIS Group 3手動隔離功能試驗時,發現試驗前,程序書616.3.1.2係於1/2C21盤跨接E51A-K5電驛接腳1、2模擬反應爐低水位信號,但相關程序書並未針對該等電驛接腳功能是否正常進行驗證,相關測試作業範圍並不甚完整。

五、108年4月30日現場依據程序書602.4.4及602.6.3查證PCIS Group 3/6 RCIC設備區及RHR設備區溫度元件校正及功能測試,於測試人員依據測試步驟分別將2C32盤之E31A-S2A “RCIC ISOLATION”開關及E31A-S4A“RHR ISOLATION”開關切至“TEST”位置,以驗證2C01盤“LOGIC A IN TEST BYPASS”警報功能,以及將2C42盤之E31A-S2B “RCIC ISOLATION”開關及E31A-S4B“RCIC/RHR ISOLATION”開關切至“TEST”位置,以驗證2C01盤“LOGIC B IN TEST BYPASS”警報功能正常時,發現相關警報均於測試前已存在,測試人員於測試前並未查證相關警報視窗狀況,以致無法正確判定相關警報功能是否正常。

六、108年5月10日現場依據程序書602.4.9-ATS查證PCIS Group 3 Div. I RCIC設備房間四周溫度及RCIC設備間冷卻器進口溫度隔離邏輯測試時,發現測試前抑壓池高水位警報即已存在,抑壓池高水位連鎖邏輯動作中,導致執行測試步驟13無法開啟RCIC CST進口閥E51-F010。同時,於108年5月13日現場依據程序書616.3.1.2查證PCIS Group 3手動隔離功能試驗時,亦發生相同狀況,導致執行測試步驟G.5.f無法開啟RCIC CST進口閥E51-F010。

七、108年5月3日現場依據程序書602.6.5.1查證PCIS Group 5 RHR設備區高溫隔離邏輯功能測試時,發現測試人員為避免測試期間系統誤動作,雖於測試前停用RHR停機冷卻模式,但並未確實查核相關隔離閥均已關閉,以致測試期間抑壓池淨化系統進口隔離閥2EJ-HV-706非預期關閉。

八、依據程序書602.1.4-ATS查證PCIS Group 6 Div. I/II乾井高壓力隔離邏輯功能測試時,發現電廠依程序書測試步驟4.b及4.f分別跨接2C18盤端點EE-37和EE-39及2C29盤端點BB-111和BB-112以模擬Div. I/II乾井高壓力信號,但於完成相關測試後,執行相關跨接線拆除時卻誤植跨接步驟為3.b及3.f。

九、108年5月10日現場依據程序書602.1.4-ATS查證PCIS Group 6 Div. I/II隔離邏輯功能測試時,發現電廠值班人員同時依據程序書617.3.3-IST執行RCIC MOV可用性試驗,並依程序書617.3.3-IST分別於2C21盤及2C18盤拆除端點CC-24及端點BB-106,以消除反應爐低壓力隔離信號,導致PCIS Group 6 Div. I/II隔離邏輯功能測試失敗。

十、依據程序書602.4.9-ATS PCIS Group 6 Div. I/II乾井高壓力及RCIC供給蒸汽低壓力隔離邏輯功能測試時,發現測試步驟8拆除1/2C21盤端點CC-24及CC-25跨接線,以及測試步驟16拆除1/2C18盤端點BB-106及BB-107跨接線後,並未分別執行1/2C21盤電驛E51A-K57失能及1/2C18盤電驛E51A-K59失能驗證。

十一、依據程序書603.1.5-ATS、603.2.6-ATS、618.2.4.1、618.2.4.2及616.4.3.4查證Div. I/II SPMU系統LOCA邏輯功能測試時,發現程序書616.4.3.4執行Div. I/II SPMU系統邏輯功能測試係分別由1/2C53盤跨接K110A2電驛接腳9、10模擬Div. I LOCA引動信號,及由1/2C54盤跨接K110C電驛接腳9、10模擬Div. II LOCA引動信號,但前述相關程序書並未針對該等電驛接腳功能是否正常進行驗證,相關測試作業範圍並不甚完整。

十二、依據程序書616.4.3.1及616.4.3.2查證Div. I/II SPMU系統18個月邏輯功能測試,發現相關程序書測試程序第7.5步驟執行18個月邏輯系統功能測試完整性查證時,並未分別將抑壓池低-低水位開關功能測試及程序書616.4.1.1、618.2.4.1及618.2.4.2列入系統邏輯功能測試完整性查證範圍,相關系統邏輯功能測試查證並不完整。

十三、108年4月16日現場依據程序書616.4.3.2查證Div. II SPMU系統計時器功能與校正測試時,發現Div. II SPMU系統計時器延遲測試時間為33’16”,不符合運轉技術規範SR 3.3.6.4.5校正時間≦33分鐘要求,經電廠重新校正後,測得該計時器延遲測試時間為30’33”,惟於108年4月17日再依據程序書616.4.3.4抽查抑壓池補水隔離閥2EC-HV-232/233自動開啟功能測試時,卻發現該計時器延遲測試時間為35’19”,測試結果誤差甚大,顯示該計時器可靠度品質不良,電廠針對相關設備組件維護品質應予以檢討。

十四、108年4月22日現場依據程序書616.4.1.1查證Div. II SPMU TIMER ACTIVATED警報功能驗證時,發現測試前電廠測試人員並未依程序書324.1附錄C逐步完成RHR B LPCI模式閥位列置確認,不符合程序書120逐步查證要求。

十五、108年5月3日現場依據程序書616.4.3.1查證Div. I抑壓池水位開關功能與校正測試時,發現品質組人員於該項功能與校正測試訂定停留查證點,但儀控組人員於執行相關測試前,並未通知品質組人員進行停留查證。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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