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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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8 - 00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9 年 01 月 29 日
注意改進事項:
107年第4季核能一廠核安總體檢視察發現,請檢討改善及精進。
注意改進內容:
一、總體檢強化執行現況查核
(一)依據電廠針對除役機組運轉人力規劃,其人力較運轉中組有所減少,請電廠依據目前規劃之人力,檢討評估說明是否能確實依程序書要求執行斷然處置程序書D-1451,並於時限內完成所需之工作。
(二)有關前次注意改進事項改善作業查證部分,WC-15、WC16於107年8月〝測試時〞發現壓力傳送器、電磁閥異常,惟,電廠並無相關測試紀錄,此外電廠文件顯示前述異常設備〝待料檢修中,已向國外採購壓力傳送器與電磁閥〞部分,經查證僅有三份檢修工作聯絡書,除檢修內容與傳送器或電磁閥無關外,亦無開立傳送器或電磁閥之設備請修單,請電廠一併檢討改善。
(三)經查證1451程序書內原有附表(系統復原檢查表)及附件四斷然處置行動策略及通報流程,均於D-1451程序書內被刪除,請電廠檢討其合理性。

二、總體檢強化設備維護
(一)依程序書113.5-災害防救要點,查證核對有關附件一-災害防救整備器材A類及B類總表,發現A-13、A-14項有關汽油發電機依程序書規定,佈放地點為FLEX-6耐震貨櫃屋,但現場查證已移至他地進行例行測試,針對臨時性維護測試而短暫未存放於原定佈放地點之重要救援設備,現場應有相關紀錄或標示予以說明。
(二)經查B-03、B-07 600V動力電纜規格數量依程序書規定,其儲存數量分別為6與2捲,然經現場查證FLEX-10號耐震貨櫃屋存放數量各少1捲,請再檢討改善。
(三)經查程序書739.4「災害防救機具測試程序書」步驟8.1,有關斷然處置A類移動式救援設備測試失敗後之替代措施,並未將今年新增ESW次引接點設備,故障替代方案措施納入程序書進版內容,請檢討修訂。
(四)抽查程序書113.5「災害防救要點」附件七「移動式救災機具運轉測試及失敗紀錄」,有關A類移動式救援設備編號A-56「移動式14噸起重機」,自107年10月測試後,其煞車系統持續檢修已超過兩個月未能修復,請儘速修復車輛型機具,並依FLEX策略規定執行相關替代措施。
(五)經查電廠修配組可攜式伸縮軟管抽送風機B-85及B-86,未見106年9月後之檢查紀錄,請電廠澄清改善。

三、106年迄今JLD之改善查證
(一)CS-JLD-10102-核能電廠海域火山、海底山崩及古海嘯調查工作:
經查證本案核一廠規劃預計完成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與本會核備之完成日期2019年9月30日不符,請檢討改善並請依本會要求之Hazard Evaluation及Risk Evaluation所對應之文件名稱及期程進行後續規劃,並於相關文件記錄上加強說明。
(二)電廠107年有關福島事件強化訓練課程資料,經查證電廠已完成排定之訓練,惟,相關訓練教材仍以運轉中機組為準,鑒於1號機已正式進入除役階段,電廠1號機緊急操作程序書(EOP)已大幅修改,電廠應完成相關教材準備及盡速規劃1號機運轉員進行相關訓練,請檢討改善。
(三)鑒於1號機已正式進入除役階段,電廠1號機程序書D-1451已大幅修改,因此電廠應完成相關教材準備及盡速規劃1號機運轉員進行相關訓練,以熟悉程序書D-1451內容。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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