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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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08 - 001
開立單位:
輻射防護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19 年 01 月 15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本會於107年12月~108年1月檢查核三廠2號機第24次大修期間輻防相關業務,發現下列缺失,請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區域輻射監測儀不可用時,除派員至該區域進行偵檢外,宜再設置移動式輻射監測數位顯示器作為替代措施。

二、廠房或廠區內設置之空浮監測器,其監測紀錄應妥為保存一定期限。

三、有關監測區之掩埋場於107年第2季之草樣分析,其Ba-140核種之MDA(最低可測量值)高於「核子設施廠(場)區試樣放射性分析行動基準」之可接受最小可測量要求。

四、本次大修期間,仍有輻射作業人員熱發光劑量計及電子劑量計配戴不正確之情形,請加強教育與訓練。

五、本次大修期間,反應器冷卻水泵(RCP)維護相關作業:
(1)劑量偏高,且高於預估值甚多。
(2)管制檢查表紀錄對於較預期劑量增加之分項作業註記重點缺乏增加之劑量值數據,僅註明肇因,以致無法瞭解各分項作業或肇因對劑量增加之程度。請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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