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
|
編號: |
AN - KS - 107 - 012 |
開立單位: |
保安應變組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2019 年 01 月 14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針對本會於107年11月29日、12月5、6、10日執行核能二廠核子保安視察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1.部分時段大門未常保持關閉狀態,不符程序書106.3第6.1.3.1節「進出廠區之車輛一律…經保警查驗」之規定。
2.圍籬警報系統功能測試保護區圍籬■■■■第一次測試時有警報,但一定時間內再測試同一區域,卻未顯示正常警報。
3.107年5-12月,僅在9月份執行控制區巡檢,不符程序書106.3第6.1.1.1.1節「周邊圍牆由保安小組指派人員■■■巡查■■■」之規定。
4.「第二核能發電廠警崗配置示意圖」之部分圍籬、牆、門位置,與西側控制區及減容中心實際位置不符。
5.視察時發現■■■門未關閉亦無崗哨看守。
6.應變警力測試時,■■■警力抵達現場認為僅測試時間,未執行應採取之警戒動作。
7.■■■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事業部核能發電廠防制毒品暨酗酒篩檢作業要點」第6.4.7節規定:「…員工每年應達25%以上…」,針對多年未執行藥物抽檢(尿檢)之員工,請儘速執行檢測,並採隨機選擇,確保受測人員無法預測受測時間點。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