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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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07 - 007
開立單位:
保安應變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18 年 07 月 05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針對本會於107年5月28日至31日執行核能三廠核子保安視察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1.查核大修期間保護區進入車輛執行底盤檢查之情形,仍有未依規定執行底盤檢查之情事發生,請檢討改善。

2.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事業部核能發電廠防制毒品暨酗酒篩檢作業要點」第6.4.7節規定:「…員工每年應達25%以上…」,對於久未執行藥物抽檢(尿檢)之員工,請儘速執行檢測,並請建立抽樣機制及工具,確保所有員工於適職方案規定期限內至少執行一次藥物檢測。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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