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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107 - 011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18 年 09 月 1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加強電焊機作業之電磁干擾防範及管控。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核三廠1號機8月24日及2號機8月30日BK-LT212水位傳送器水位參數均因不明原因變為負值,均疑似周遭進行電焊作業之電磁干擾影響。
二、程序書1103.07「電磁相容法規及管制計畫(EMC Program)程序書」第6.1節要求「在核能電廠內安全相關儀控系統的安裝區域,須經由行政管控建立淨空區,來限制可攜帶式EMI/RFI發射源的操作(例如:電焊機、無線電收發機)」,第6.8節要求「淨空區若要使用電焊機作業,應提事先出申請及管制」。
三、經查程序書1109.01「氧切及電銲工作管制」第6.2節雖有相對應之管控,惟該節敘述管制目的在避免運轉中機組因電銲的電磁干擾引起跳機,管制的區域也僅限於汽機廠房、輔助廠房或圍阻體,未完全切合程序書1103.07之電磁相容管制要求,請檢討改進並加強對電焊機使用之管控。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程序書1103.07「電磁相容法規及管制計畫(EMC Program)程序書」。
2.程序書1109.01「氧切及電銲工作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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