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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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07 - 01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18 年 09 月 10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加強電焊機作業之電磁干擾防範及管控。
注意改進內容:
一、核三廠1號機8月24日及2號機8月30日BK-LT212水位傳送器水位參數均因不明原因變為負值,均疑似周遭進行電焊作業之電磁干擾影響。

二、程序書1103.07「電磁相容法規及管制計畫(EMC Program)程序書」第6.1節要求「在核能電廠內安全相關儀控系統的安裝區域,須經由行政管控建立淨空區,來限制可攜帶式EMI/RFI發射源的操作(例如:電焊機、無線電收發機)」,第6.8節要求「淨空區若要使用電焊機作業,應提事先出申請及管制」。

三、經查程序書1109.01「氧切及電銲工作管制」第6.2節雖有相對應之管控,惟該節敘述管制目的在避免運轉中機組因電銲的電磁干擾引起跳機,管制的區域也僅限於汽機廠房、輔助廠房或圍阻體,未完全切合程序書1103.07之電磁相容管制要求,請檢討改進並加強對電焊機使用之管控。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1.程序書1103.07「電磁相容法規及管制計畫(EMC Program)程序書」。
2.程序書1109.01「氧切及電銲工作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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