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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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07 - 003
開立單位:
輻射防護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18 年 05 月 24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輻射偵測儀器校正紀錄之填寫內容,與程序書要求有所出入,請檢討改善或修訂相關程序書內容。
注意改進內容:
一、查核RT-113 用過燃料池區域輻射偵測器控道校正紀錄(程序書編號:600-I-SD-1002B),其資料頁四,第一行「…,空隔不需填入資料」,應為空格之誤植。

二、查核RT-119 圍阻體高容積排放口氣體流程輻射偵測器控道校正紀錄(程序書編號:600-I-SD-1010B),校正週期為18個月,符合程序書要求。另校正紀錄之資料頁(一)校正電池充電器/及電原之校正值為NA,但程序書中未說明可填寫NA之狀況。

三、查核RT-213 燃料廠房 HVAC排出口氣體流程輻射偵測控道校正紀錄(程序書編號:600-I-SP-1007B),其資料頁(三),於RD-52偵檢器高壓及RM-23P計數率校正後之數值均為NA,但程序書中未說明可填寫NA之狀況;且資料頁(五)未依程序書要求,由HP以手提偵檢器量測環境輻射及偵檢腔輻射背景值。

四、另程序書之資料頁四第一行「…,空隔不需填入資料」,應為空格之誤植,且資料頁(四)以明確說明空格不需填入資料,但執行校正人員仍於每一空格內填入NA。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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