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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106 - 019 |
開立單位: |
保安應變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17 年 12 月 27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本會106年11月13~17日執行106年核能三廠緊急應變整備業務年度視察發現須檢討改進事項。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電廠現況係由消防隊每星期與恆春分隊進行電話測試,惟程序書107 「消防計畫」規定,應由主控制室每星期依工作排程與恆春分隊進行電話測試,現況與程序書規定不符。
二、106年第3季民眾預警系統廣播測試作業,未依106年7月1日修訂之RL-TEM-015「核三廠核子事故民眾預警系統測試」作業程序書,分A、B兩組執行民眾預警系統測試。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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