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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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KS - 106 - 00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17 年 11 月 08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本會執行106年第3季核二廠核安管制紅綠燈專案視察「人員訓練與資格鑑定」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進。
注意改進內容:
一、訓練的組織與行政管理

1.依據「核能發電廠訓練功能領域績效指標」之TR.6「國外重要OE技訊回饋成效指標」規定,核發處應於每年第一季對電廠相關人員進行抽測,惟查今(106)年係於4月19日至核二廠執行,與現有規定不符。

2.抽查現場口試評核表紀錄,發現有評測員未簽署與未依程序書規定於二年內完成全部評核項目之情形。

二、訓練的設施與設備

1.抽查近年“模擬設施檢定測試結果報告”內容,100﹪穩態功率運轉下之參數紀錄連續時間不符程序書122.1所定為連續60分鐘資料之要求,且未檢視是否符合參數變化值不超過2 ﹪之接受標準。各穩態及暫態性能測試所記錄之測驗參數與項目亦不完整。

2.依程序書122.1規定須針對模擬器修改是否影響模擬器性能進行評估,並依程序書附表填報評估結果,然抽查實際執行紀錄不夠完整確實。

3.經查部分模擬器修改申請書(SMR)未附有程序書122附表三“模擬器修改測試程序書”,與程序書122第6.0節之規定不符。

4.模擬設施檢定測試計劃”所載測試項目未完全包含程序書122.1附件二所列項目。

三、維護人員的訓練

1.抽查105年核安與品質實務訓練紀錄,有部分人員並未參加,需檢討建立人員參訓之管理機制,並納入程序書管制。另該課程之訓練人員並不含括各技術組經理及課長,與他廠不一致,亦應檢討。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1.NRD-IP-111.11核能電廠運轉人員年度訓練暨測驗計畫視察程序書。
2.核二廠程序書115、115.1、122、122.1、13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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