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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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KS - 106 - 007
開立單位:
保安應變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17 年 10 月 17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貴公司針對本會106年9月11日執行核能二廠核子保安視察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核能二廠控制室及HP管制站輪值人員可攜帶手機進入緊要區,違反台電公司「各核能電廠攝影與錄影及手機管制作業要點」五、(三)規定:「所有人員進入緊要區,禁止攜帶手機。」,並應針對禁止攜帶手機進入緊要區制定相關查核管控措施。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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