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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106 - 013 |
開立單位: |
保安應變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17 年 10 月 12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本會106年9月4日至5日執行106年第3季核能三廠緊急應變計畫整備業務視察發現須檢討改進事項。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請依「核能三廠緊急應變計畫」規範,將「對前進協調所微波電話」及「核子事故專用無線電」納入技術支援中心(TSC)設備之測試項目,並按測試週期執行測試。
二、核能三廠106年7月23日以核能電廠異常事件立即通報表通報發生反應爐冷卻水泵A跳脫事件,其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度(INES)初判等級不正確;另今(106)年該廠緊急應變計畫演習之核子事故書面通報表第1報INES判定等級亦不正確,顯示對INES判定之能力仍待加強,請電廠加強訓練。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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