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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106 - 012 |
開立單位: |
保安應變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17 年 09 月 07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貴廠針對本會於106年7月27至28日執行核能三廠緊急應變計畫演習視察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ㄧ、技術支援中心(TSC)作業
1.駐廠視察員使用之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工作平台,網路連線不順,時常不通,請改善。
二、作業支援中心(OSC)作業
1.作業支援中心人員完成任務後,各分隊書面任務調度表應主動繳回,以利後續追蹤記錄。
三、緊急再入搶修作業
1.輻射外釋期間之搶修作業演練,人員穿著之防護衣發現有大破洞,穿著之防護鞋套有破損,且有人員頭套未包覆安全帽,穿著不確實。
2.進入2號機控制廠房拉水線排除積水時未開頭燈,離開事故現場時並未清點人數及工具。
3.以消防水注入燃料池演練時,2號機燃料廠房門口應設臨時輻射管制站,並針對離開現場之工作人員進行輻射偵測,以避免輻射污染擴散。
4.請加強演習管制員狀況下達之相關訓練,避免演習狀況或本會交付之無預警狀況,有事先洩漏之疑慮。
四、救護去污及送醫作業
1.對傷患A(腿部骨折)進行除污作業時,現場人員將已完成包紮固定之患部拆開除污後再固定,與輻傷處理原則「救治優先於除污」不符。
2.傷患A及傷患B去除受污染衣物的方向應由頭部朝腿部遠離呼吸道的方向,減少傷者二次污染。
3.傷口除污時,醫護人員應於每次除污後更換手套,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4.傷口除污後的廢棄物(如棉花棒)及污染衣物,演練時都有獨立裝袋,但未在袋子之外部加註廢棄物來源及相關資訊(如患者姓名及劑量率等)。
5.除污之臨時管制站不使用時,應有後續處置機制,如掛牌禁止進入等標示。
五、廠房/廠區輻射偵測作業
1.緊急救護去污隊部分人員於任務結束後,未於管制區內脫除白色防護衣。
2.緊急救護去污隊部分人員於任務結束後,未即時返回HPC待命,請電廠確實掌握現場人員情形。
六、緊急民眾資訊中心(EPIC)作業
1.本次廠內演習共發布3次新聞稿及召開1次記者會。EPIC 在召開記者會時,已應用機組圖表向現場記者說明機組現況,惟於新聞稿中均未能適時利用圖表或照片等輔助工具提供說明,而僅在第1次新聞稿附上新聞小辭典,應多使用圖表或相片,以利記者報導。
七、台電公司緊執會演練
1.SPDS畫面在緊執會應變作業場所非固定顯示,SPDS是機組重要參數,請研議SPDS顯示方式。
2.應變救災時所需的電廠運轉圖資(重要的P&ID;,如輔助飼水系統簡圖),除利用電腦畫面展現外,可考量以掛圖或白板方式加上不同顏色的磁鐵等方式呈現修復與否的狀況,讓應變人員更易即時掌握狀況及利交班時資訊之傳達。
3.網路社群監看紀錄表欄位,宜修正為網路社群種類、留言時間及內容等。
4.第3次新聞稿內容針對放射性物質外釋部分,應提供相關監測數據(如放射性物質外釋量、民眾劑量及管制標準等)。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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