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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106 - 002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17 年 03 月 29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本會執行106年第1季核能一廠火災防護專案視察所發現之缺失,請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消防演練的成效評估部分,觀察3月7日消防演練情形,有下列事項待加強改進:
(一)火災區域外路口未有專人實施交通人員管制,請檢討改善。
(二)消防隊以搜索繩由DG2防火門進入現場進行滅火作業時,發現現場使用的搜索繩部分LED燈不亮,請檢討改善。
(三)火災撲滅後,消防隊長派員確認火災已完全撲滅,建議現場消防隊員可採用紅外線熱影像儀輔助對火場的餘火進行檢查確認。同時,消防隊於火災現場完成排煙作業後,完成火場檢查,確認火勢已完全撲滅,但消防隊長並未派員繼續執行火場警戒,請檢討改善。
二、人員體技能訓練與消防救災救護車輛及裝備器材檢查紀錄:
(一)針對紅外線熱影像儀之使用操作,建議納入消防班訓練內容。同時,紅外線熱影像儀為新增災害防救設備,經查證未列入程序書113.5「災害防救要點」災害防救整備器材清單並進行定期維護保養檢查,此外,廠家建議紅外線熱影像儀每年需校正乙次,請一併檢討改善。
(二)依程序書731.49第6.2.8.3操作注意事項第15點規定,強力探照燈鋰電池啟用超過5年(60個月)以上應予汰換,經查強力照明燈鋰電池充放電循環次數維護表之SA-003、SA-13等鋰電池使用年限超過5年,請檢討。
三、消防演練相關程序書內容及消防計畫與對策的適切性:
(一)查閱104年第一季消防班定期演習紀錄,發現其演習內容係假設乾華溪、小坑溪、10萬噸水池輸水明管皆因強震斷管,模擬以柴油、汽油引擎抽水機及聯結水帶方式,自緊急泵室乾華溪畔汲取海水,測試廠區域A類火災時之滅火應變及泵送能力,與程序書 107.2.12「消防定期演習程序」之演習方案要求參照程序書529.3「失火對策計劃」場所及區域進行演練,其演練目的殊屬不同,請針對程序書使用之適切性加以檢討改善。
(二)查閱104年第四季消防班D班定期演習紀錄,發現兩次演練均係假設一號機緊急柴油發電機A台因油管破裂漏油引發火災,其前後演練場所與火災型式均相同,電廠應妥適規劃演練項目,以確保消防隊員可於電廠不同區域進行消防演練,請檢討改善。
(三)抽查104年第四季消防班A班定期演習結果,發現該次演練綜合評核結果顯示共有4項缺失,但相關偏差或不符合事項追蹤改善表僅針對其中1項缺失進行檢討改善,針對演練偏差或不符合事項改善管控,請檢討改善。
(四)抽查105年第三季消防班定期演習紀錄,發現其演習內容係假設一號貯存庫旁A33柴油發電機柴油燃油槽洩漏柴油引發火災,惟相關區域並未納入程序書529.3.15「外圍其他地區失火對策計劃」中,請檢討改善。
(五)抽查主控制消防警報盤MFDCP各防火區消防偵測系統功能及範圍,經查發現反應器廠房防火區編號4J除包含SBGT與HVAC空間外,亦含括廠房外HPCI泡沫室區域,與程序書529.3.3「聯合廠房失火對策計劃1」之防火區編號4J之失火對策範圍不符,請澄清並檢討改善。
(六)抽查程序書529.3.3「聯合廠房失火對策計劃1」之緊急柴油發電機B防火區編號4E,其滅火策略明訂指揮位置若情況不許可則改設於防火區4F之DG2門附近,然考量該區域有機組設備空間狹窄,且鄰近火場人員不易接近,建議火災指揮中心應於適當位置設立,並應保持安全距離,請檢討失火對策之適切性。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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