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AN - CS - 105 - 016
開立單位:
保安應變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7 年 01 月 03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本會105年12月05日至09日執行105年第4季核能一廠緊急應變計畫整備業務視察發現需檢討改進事項。
注意改進內容:
一、依電廠緊急應變計畫,應將各緊急工作隊組、緊急作業中心編組造冊,並將造冊資料送電算組刊登電廠網頁,且定期(每季至少一次)由緊急計畫資深工程師負責檢視更新,請將上述規定納入1400系列相關程序書。

二、有關廠外消防人員之輻射防護及廠區環境介紹訓練,未依緊急應變計畫規定,明訂於電廠相關作業程序書中,並指出配合部門/人員(職稱)。

三、編號1410「EPIC動員與應變程序」未依緊急應變計畫,建置與新聞媒體之聯絡名冊(包括聯絡電話與地址),不利緊急時發布新聞資訊。

四、請參考友廠1400系列程序書,建立事故時緊急應變人員碘片服用程序。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安全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nus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