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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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05 - 018
開立單位:
輻射防護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16 年 12 月 28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本會於105年10月~11月檢查核三廠輻防相關業務,發現下列缺失,請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查核大修輻防作業之ALARA管理作業:

(1)核三廠人員對#1與#2 EOC-22大修之「蒸汽產生器一次側維護」項目-「人孔蓋拆裝」實際劑量與預估劑量差異過大,而偏差原因未能確實說明。

(2) ALARA 相關紀錄有多項疏誤。

(3)請在大修ALARA工作項目之預估劑量表的說明欄中明確列出預估劑量之依據。

(4)請通盤檢討大修ALARA作業,務求對於預估劑量有據,並對實際偏差大之原因確實檢討,以期有效運用於未來ALARA管制作業。

二、查核1號機放射化學實驗室:

(1)請確實標示實驗室放射性廢液及一般洗滌廢液水槽警語,另水龍頭給水裝置,建議改為手肘式、感應式或腳踏式開關。

(2)實驗室工作檯應完整舖設吸水拭紙。

三、查核排放管制作業:

(1)有關PRM背景值量測,對於清洗腔體時機乙節,電廠僅考量腔體清洗難易度,決定是否清洗,未依輻防觀點評估清洗恰當時機點。請評估此因素是否影響背景值之準確性。

(2)依據PRM原廠校正週期建議書,APANTEC PRM流量計之建議校正週期為12個月,惟查核913程序書,PRM校正週期為18個月已超過原廠建議,請說明此設備校正週期妥適性。

(3)查核程序書833.5「廠房排氣活性碳過濾罐分析」及833.10「排氣濾紙樣品α活度分析」,其中程序書並未考量濾罐及濾紙吸附效率,請檢討改善。

(4)查核程序書833.8「廠房排氣氚(H-3)活度的測量」,該作業以取樣器補收氚氣,但程序書並未考量取樣器之補收效率,請檢討改善。

(5)查核「放射性氣體外釋監測器控道檢驗紀錄表」,焚化爐取樣器HC-AT1304未裝置流量計,僅以馬達額定流量作為流量,請檢討改善並提出影響說明。

(6)「GT-RT-227圍阻體廠房低容量HVAC過濾器出口廣域氣體輻射偵測器控道校正程序書(WRGM)」執行校正,並未考慮體積效率因素。另該程序亦未針對此類偵測器的流量計進行校正。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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