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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105 - 013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16 年 12 月 08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有關1號機執行偵測試驗缺失,請檢討改善並加強內部控管。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有關11月25日09:31一號機停用RHR系統停機冷卻功能,執行程序書606.2.1-A「餘熱排除泵運轉能力及流量測試(A串)」,於11:18完成測試,程序書606.2.2-A「餘熱排除系統馬達操作閥運轉能力測試(A串)」,於11:20完成測試。因同時測試兩份程序書及換串時間過長,以致RHR系統停機冷卻功能停用時間超過運轉技術規範3.4.10要求「每8小時最多停用停機冷卻2小時」之時限,機組11:31-11:42進入運轉限制條件(LCO),此項缺失因機組長時間停機未造成機組安全實質受到影響,但運轉員未確實管控停機冷卻功能不可用時間,請檢討改善。
二、另上述期間在以CST水執行RHR管路沖洗時,查並無可依依循之冷停機管路沖洗程序,是以參考程序書302.5「餘熱移除系統」中熱爐執行停機冷卻之管路沖洗操作步驟執行,而值班人員提前將內側注水閥(F015B)操作開啟,且因未能完全將外側注水節流閥(F017B)操作至關閉,CST水注入致反應爐高水位,雖未造成機組安全實質受到影響,但請檢討改善相關作業缺失。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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