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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105 - 012 |
開立單位: |
保安應變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16 年 11 月 08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貴廠針對本會於105年9月12、13日及10月19日執行核能三廠緊急應變計畫演習視察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ㄧ、技術支援中心(TSC)作業
1.廠用海水系統(NSCW)進水口大量雜物與垃圾等漂流物之處理,未討論1號機B串匯流排失電時迴轉攔污柵之處置方式。
2.輻射監測數據中有關「核三廠ERM監測數據」之廠房資料部分應分1、2號機個別提供。
3.依據程序書1451(策略MS1-04)之要求,蓄壓槽於反應爐壓力槽(RPV)壓力降至14kg/cm2前,需關閉出口閥或排放氮氣。建議TSC應於降壓前,要求主控制室確認。
二、機組運轉及事故處理
1.於無餘熱移除系統(RHR)可用又喪失蒸氣產生器輔助飼水泵AL-P017之狀況下,僅剩柴油帶動輔助飼水泵AL-P020做二次側移熱,運轉團隊宣告當時行動目標為將機組帶至冷停機。應澄清僅靠二次側熱沉是否有能力將機組帶至冷停機(<93℃),以及是否有相關程序書作指引。
2.本次參演之持照人員未配置麥克風,以致評核桌位置之評核委員聽不清楚團隊成員間之對話,尤其團隊內部討論之音量不夠大,完全不知其討論內容,無法有效評核其操作之邏輯性與合理性。
三、作業支援中心(OSC)作業
1.9/12 17:10演練移動式480V電源車供電TSC及OSC前,TSC及OSC早已喪失電源,無法運作,請改善。
2.9/12 14:40演練時,螢幕上事件進行狀況顯示2號機事件類別為廠區緊急事故,與劇本設定9/13 08:30 才進入廠區緊急事故不同,請改善。
3.依程序書1451表MSI-05水壓測試泵注水反應爐所需人力為3人,而實際派員4人,另表MSI-01蒸汽產生器後備補水所需人力2人,惟實際派員4人,請澄清程序書之人力規劃。
4.作業支援中心(OSC)內懸掛之廠房佈置圖缺控制廠房,請改善。
5.人員穿戴輻防裝備時動作不熟練,可再加強。
6.9/13在已有輻射外釋情況下,作業支援中心(OSC)投影布幕上仍顯示「無放射性物質外釋」,請改善。
四、廠區集結待命作業
1.程序書規定派出4部車,4號車為備用,載送集結較慢人員,本次演習僅使用3部車,人資經理有事先報備因無車可用且人員均已載送。建議爾後如有相同情形,可先將1、2號車坐滿先開,留3號車等集結較慢人員,等約5分鐘後再開走,以符合將全員載送離開之程序。
五、緊急再入搶修作業
1.1號機以移動式柴油水泵後備補水至蒸汽產生器演練,再入人員完成補水任務,離開搶修現場前,未確實執行人員及原攜帶工具之清點,請改善。
2.2號機燃料廠房用過燃料池補水演練係假想燃料廠房毀損,需利用消防車與室外消防栓噴灑至燃料廠房假想破裂的開口,當時必然有放射性物質外釋,輻防人員應先測量,作業人員亦應有防護措施,但本次演習輻防人員未在現場,現場演練人員未著防護衣物,請改善。
3.4.16kV 電源車引接演練,建議執行電纜引接口接線「確認電纜接線絕緣值是否正常」時,應報出量測值,以降低人為誤判機率。
六、救護去污及送醫作業
1.在恆春基督教醫院之輻傷救護演練,救護人員將傷患拉出救護車時,因操作擔架床不順造成人員受傷,請改善。
七、廠房/廠區輻射偵測作業
1.事故時廠房中管制區域劃分不清楚且管制區無指派人員控管。
2.保健物理中心(HPC)調度表未確實登記出任務人員亦無回復紀錄,導致無法掌握現場人員情況。
3.緊急計畫器材箱櫃上貼有多張儀器清單,建議統一單一表格。
4.未確實清點緊急應變計畫器材箱內之部分儀器設備,甚至有些儀器未裝電池。
八、緊急民眾資訊中心(EPIC)作業
1.新聞稿內容雖附有「新聞小辭典」對專有名詞作解說,建議另再附上照片、圖表等輔助工具解說現況,所謂「有照片有真相」,會較具說服力。
2.在台電公司緊執會傳真給EPIC的新聞稿上,傳真機之送出日期,其中年份(2005)部分有誤,建議未來在使用之前先行校對,避免造成誤解。
九、台電公司緊執會演練
1.緊執會主委對台電非核能單位代表做CST、SMA、斷然處置等專有名詞機會教育,其專有名詞可事先備妥類似「新聞小辭典」卡,適時應用。
2.建議對緊執會主委與委員提出之問題、及現場單位提出需支援項目等,應有專人登入電腦系統,讓緊執會主委、委員與核三TSC都能隨時查看,有效達到管制追蹤機制。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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