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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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05 - 013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16 年 11 月 09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柴油機燃油傳送系統測試及維護程序缺失,請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SR 3.8.1.6規定每31天執行燃油傳送系統測試,此項測試依BASEs說明係在確保自動控制系統可用。經查程序書600-O-052A/B第6.4節,測試方式係於SSILS盤跨接產生信號動作燃油傳送泵,無法驗證日用槽液位開關LS-116/216自動控制功能,請檢討改善。

二、105年10月24日1號機執行600-O-109A程序書,測試時日用槽低油位警報出示,電廠查修結果為液位傳送器LT-111偵檢頭故障引起之假信號。經查液位傳送器維護程序書700-I-KJ3001,未涵蓋偵檢頭功能檢查,請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一、600-O-052A「柴油發電機A可用性測試」。
二、600-O-052B「柴油發電機B可用性測試」。
三、700-I-KJ3001「LT-101/201/111/211油位迴路終端元件維護程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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